现在马上要做的事
有的公司从调查到作出处分决议时间很短,所以宜先取得文件。
- 取得处分通知书和理由书。如果只是口头告知,请要求书面文件
- 确认就业规则和处分规定中是否有维持品位·有伤风化条款
- 要求提供在公司调查中所写陈述书的复印件
- 了解对方配偶向公司告知了什么
- 记下惩戒委员会的日期和申辩书提交期限
不应做的事
调查阶段的陈述书,可能在惩戒委员会和第三者诉讼两边再次被使用。签字前请重新阅读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要求修改。
- 在人事部门调查中过度承认事实或情绪化地陈述
- 为统一陈述而联系关系对象
- 继续用公司内部通讯工具聊这段关系
- 一收到通知就一气之下提交辞职信
判断处分是否正当的标准
公司以劳动者的私生活为由给予处分,该行为必须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或有损害公司社会评价之虞(大法院1994年12月13日宣告 93누23275 判决)。出轨本身属于私生活,如果公司只针对这一点,就有争议的余地。
反之,如果有下列情况,处分理由可能被认定。还要另外看处分的轻重与理由相比是否过重,是否只对两人中的一人给予重处分。公务员即使是职务以外的行为,也可能以违反维持品位义务(품위유지의무)受到惩戒,标准更为严格。
- 是否在工作时间或出差期间继续见面
- 是否使用了公司宿舍或车辆等设施
- 是否在上下级关系中利用了职位
- 公司内的传言是否影响了工作
也要审视被公司知道的经过
如果是对方配偶找到公司或在群聊中散布后才开始处分程序,就要看公司在决定处分轻重时是否考虑了这一情况。因为传言扩散的责任并不只在您本人。
对方配偶的行为构成名誉毁损(명예훼손)或妨碍业务的,也可以提起告诉或请求损害赔偿。但这种应对会影响第三者诉讼的调解气氛,所以要确定顺序再行动。
今后的程序
惩戒委员会会给予申辩机会。请把是否已结束关系、对工作有无影响、被公司知道的经过等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重要的是不要与第三者诉讼中要争议的内容相矛盾。申辩书与其写得很长,不如以日期和事实为主,更便于阅读。
处分结果要以书面形式接收,并记下收到的日期。认为处分不当的,可以自解雇·停职·减薪等处分之日起3个月内向劳动委员会申请救济。公务员有诉请审查(소청심사)等另外的不服程序,请先确认期限。
Jisan 如何帮助您
Jisan 会查看处分理由书和就业规则,整理可以争议的部分;申辩书由 Jisan 以日期和事实为主撰写,公司允许代理人陪同的,也一同出席惩戒委员会进行申辩。如果第三者诉讼同时在进行,会使两个程序的陈述保持一致,并一并审视对方配偶告知公司的方式是否构成名誉毁损或妨碍业务。处分作出后向劳动委员会申请救济的,由 Jisan 撰写申请书并一同出席审问会议。
由代表律师亲自咨询,费用在咨询后告知。如果惩戒委员会日期临近,请先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可以和律师一起去惩戒委员会吗?
这取决于公司规定。有的公司允许代理人或陪同人员,有的公司只接受本人出席。允许陪同的,Jisan 一同出席;如果不允许,就以事先提交 Jisan 撰写的申辩书的方式准备。
因为对方配偶告知了公司,我受到了处分。能追究那个人的责任吗?
根据告知的方法和范围,可以以名誉毁损或妨碍业务提起告诉,或请求损害赔偿。但如果同时涉及第三者诉讼,宜先确定应对顺序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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