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马上要做的事
确认出轨后的最初几天,是心情最动荡的时候。但只要按下面的顺序做好,以后无论作出什么决定都不会吃亏。
这五件事您自己今天就能做。是离婚,还是只追究第三者(상간자)的责任,做完这些之后再慢慢决定也不迟。反过来,如果颠倒顺序先去质问,就很难再挽回。
- 把得知的日期和经过写在备忘录里。连看到了什么才知道、当时配偶说了什么都要写下。
- 眼前的材料保持原样,另外留下截图。截图时让日期和对方姓名出现在同一画面上。
- 把您对第三者所知道的一切都写下来。姓名、电话号码、KakaoTalk ID、工作单位、车牌号,连住在哪一带都要写。
- 确认是否有汽车旅馆或停车场监控录像等很快会被删除的资料,如有,另外记下日期和地点。
- 在日历上标出自得知之日起满3年的那一天。这是向第三者索赔期限的基准。
不应做的事
想马上质问、得到道歉的心情是理所当然的。但过早联系,会给第三者删除聊天记录、与配偶统一说法的时间。还可能让对方从一开始就准备“不知道您配偶已婚”的主张。
到对方单位找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帖、告知对方家人,即使是事实也可能构成名誉毁损(명예훼손)。在配偶手机上装定位应用、在车里放录音机、偷偷登录配偶账号,也可能受到处罚,而且难以作为证据使用。含有辱骂的短信,日后会被对方用于反告诉或主张减额。
- 马上联系第三者
- 告知对方单位、家人或发到社交媒体
- 安装定位应用或录音机
- 偷偷登录配偶账号
- 一气之下与别人交往
即将被删除的资料通过法院程序取得
住宿场所或建筑物的监控录像过一段时间就会被覆盖。直接向场所要求,大多也不会出示,所以要研究特定日期和地点,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증거보전)的方法。
本人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录像,请在被覆盖前把存储卡另外保管。拿走或打开他人车辆上的设备,可能引发其他问题。
今后的程序:先离婚还是先提起第三者诉讼
向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위자료),与是否离婚无关,都可以提出。如果打算维持婚姻,就研究只向第三者索赔、同时通过调解或和解处理追偿权(구상권)问题的方法;如果已决定离婚,就研究把配偶和第三者一并作为被告向家庭法院索赔的方法。
如果还没拿定主意,不必急于决定。但自知道第三者和不贞行为之日起超过3年就不能再索赔;以不贞行为为由请求离婚的,自知道之日起超过6个月、自发生之日起超过2年就不能再请求(民法第841条)。唯独期限要另外记好。
材料请这样整理
截图多达几十张时,日后就会搞不清哪张是什么时候的。在文件名前加上日期,按“2026-03-14 KakaoTalk”的格式保存,集中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银行卡或银行交易记录,在应用里设定期间下载为PDF会很方便。
如果上传到与配偶共用的云盘或共享相册,配偶可能看到后删除。请另外保存在只有您自己使用的存储空间。把配偶手机里的资料转到自己手机上,根据方式不同可能产生问题,请先咨询。
Jisan 如何帮助您
在联系第三者之前,Jisan 会先和您一起查看手上的材料,共同决定哪些已经足够、哪些还有空白,是否需要证据保全,是先发内容证明还是直接起诉。咨询由代表律师亲自进行,不会躲在事务长或受雇律师身后,而是从头和您一起查看您带来的材料。费用在咨询结束后,根据案件内容和处理范围告知。
如果深夜发现材料而难以入睡,那时也可以直接给我们发消息。请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周末和节假日也可以发送。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配偶承认了出轨,说再也不见面了。这样还能起诉吗?
原谅配偶和追究第三者的责任是两回事。即使维持婚姻,也可以向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配偶愿意配合,取得写明出轨经过的确认书或相关材料,会对诉讼有帮助。
几乎没有证据,也可以咨询吗?
即使手上材料不多,也可以咨询。我们会一起确认哪些材料可以通过法院程序取得、是否需要证据保全。费用在咨询结束后告知。
第三者先联系了我。该怎么办?
收到的信息和通话记录不要删除,妥善保管。第三者的话中如果有知道您已婚的内容,会是重要材料。如果需要回复,宜简短地表示“请通过代理人联系”即可。
继续阅读
- 收到第三者诉讼起诉状时 →
- 想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时 →
- 不知道对方已婚时 →
- 对方要求在和解书上签字时 →
- 汽车旅馆监控录像,在被删除前取得的方法 →
- 既不知道第三者姓名,也不知道住址时 →
- 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金能判多少 →
- 收到第三者内容证明或和解要求时 →
- 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后想请求追偿款时 →
- 拿到判决,对方却不支付赔偿金时 →
- 已经告诉了第三者的家人或公司时 →
- 第三者胁迫或找上门时 →
- 已经偷录或定位追踪时 →
- 因公司内婚外情开始纪律处分程序时 →
- 诉讼期间决定与配偶重归于好时 →
- 配偶写下的出轨承诺书有没有效力 →
- 第三者怀孕或生下孩子时 →
- 和解或判决后两人仍在见面时 →
- 得知出轨快满3年时 →
- 决定离婚后,先要整理的事 →
- 收到离婚诉状时 →
- 对方似乎在转移财产时 →
- 对方不付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时 →
- 配偶的辱骂·殴打持续不断时 →
- 没能出席协议离婚确认期日时 →
- 收到家事调查通知时 →
- 离婚调解期日前需要了解的事 →
- 对方不让见孩子时(探视交往) →
- 婚前的房子、父母资助的钱也要分吗 →
- 未办婚姻登记共同生活后分手时 →
- 离婚前可以先搬出去吗 →
- 外籍配偶离家后失联时 →
- 出轨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时 →
- 全职主妇也能分到财产吗 →
- 分居期间对方断了生活费时 →
- 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话 →
- 需要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时 →
- 离婚后想带孩子移居国外时 →
- 离婚确定后要处理的事 →
- 父母去世后,不知道有没有债务时 →
- 超过3个月后收到逝者债务催款时 →
- 与兄弟姐妹的遗产分割谈不拢时 →
- 财产全部转给了一个人时 →
- 收到继承相关起诉状或审判请求书时 →
- 父母去世后,可以从存折里取钱吗 →
- 在家里发现自书遗嘱时 →
- 有失联的兄弟姐妹或未成年继承人时 →
- 多年不联系的家人要求继承时 →
- 去世前存折里被取走大笔钱时 →
- 限定承认受理后要做的事 →
- 兄弟姐妹以照顾过父母为由主张贡献份时 →
- 再婚的父母去世时 →
- 怀疑遗嘱被伪造时 →
- 第一次看到盖有自己印章的协议书时 →
- 兄弟姐妹在管理失智父母的财产时 →
- 父母想提前把房子给一个子女时 →
- 住在海外,需要处理韩国的继承时 →
- 发现已去世多年的祖父母名下土地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