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和丈夫分手的第三者在我家门口等着
- 第三者不停联系我妻子,还给我发照片
- 收到“不给钱就告诉你配偶”的信息
- 对方找到了孩子学校甚至我的单位
- 因为我发给第三者的短信,被以跟踪骚扰报警了
相关法律条文
关于跟踪骚扰犯罪处罚等的法律(스토킹범죄의 처벌 등에 관한 법률)第18条(跟踪骚扰犯罪)
违背对方意愿接近,在其住所·单位附近等候,打电话·发信息,持续·反复实施这些行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携带凶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2023年7月修订后,删除了“被害人不愿处罚即不罚”(반의사불벌)的规定。
刑法第283条(胁迫)·第350条(恐吓勒索)
胁迫他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以恐吓手段取得钱财的,以恐吓勒索罪(공갈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跟踪骚扰处罚法第4条·第9条(紧急应急措施·暂定措施)
情况紧急时,警察可以采取禁止在100米以内接近和禁止利用电信接近的措施;法院可以命令书面警告、禁止接近、佩戴电子装置、关押于留置场·看守所。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什么样的联系会构成跟踪骚扰
跟踪骚扰(스토킹)是指不顾对方不愿意,无正当理由接近对方,在其住所·单位附近等候,或打电话发信息,使对方感到不安的行为。一次属于跟踪骚扰行为,持续或反复则构成跟踪骚扰犯罪。
接近对方的同居人或家人也包括在内。如果第三者不仅找配偶,还找到您的孩子或父母,这也可能构成跟踪骚扰行为。
说要告知是胁迫,索要钱财是恐吓勒索
用“我要全部告诉你配偶”“我要告诉你公司”之类的话恐吓的,涉及胁迫罪。以此为借口索要或取得钱财的,可能以恐吓勒索罪受到重罚。
想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위자료)的受害方说同样的话也很危险。即使是行使权利,方法超出社会一般观念允许的范围,也可能构成恐吓勒索,所以索赔请通过内容证明或起诉状进行。
报警后可以获得的保护
正在发生的跟踪骚扰,拨打112报警后,警察会在现场制止并将双方隔离。如有反复发生的担忧,可以通过警察的紧急应急措施(긴급응급조치)、法院的暂定措施(잠정조치)阻止对方接近和联系。
报警前先收集记录,措施会更快。请按日期记下对方联系的时间、找来的地点、附近监控摄像头的位置和目击者。
要与第三者诉讼一并考虑的事项
第三者的跟踪骚扰或胁迫,作为被发现后的态度,可能在确定赔偿金时被考虑。反过来,您一时情绪激动发出的短信也可能成为对方的证据,所以请停止联系,要说的话通过代理人转达。
影响处分和结果的情况
不利因素
- · 被拒绝后仍继续联系
- · 找到了家里·单位·学校
- · 以索要钱财或见面为条件,扬言要曝光
- · 禁止接近措施后仍然联系
有利因素
- · 只联系了一两次
- · 联系目的正当,例如归还物品
- · 立即停止联系并道歉
- · 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
Jisan 家事案件中心这样应对
- 1
确认危险程度
了解从何时起有哪些联系和上门,现在是否仍在继续,先确定紧急措施。
- 2
整理记录
按日期顺序整理联系和上门的情况,挑选报警时要用的材料。
- 3
告诉与保护措施
提交告诉状,研究是否需要紧急应急措施或暂定措施。被害人接受调查时,Jisan 陪同前往。
- 4
反映到第三者诉讼中
把跟踪骚扰·胁迫的情况纳入第三者诉讼的主张和证据。
- 5
被告诉的情况
如果是您发出的联系出了问题,调查前用预期问题进行演练,并以意见书说明经过。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常见问题
丈夫把第三者拉黑了,这次她开始联系我。
即使联系的对象换了,不受欢迎的联系反复发生,也可能构成跟踪骚扰行为。不要回复,只保存截图。如果有威胁内容或对方找上门,宜立即报警。
我给第三者发了“我要找上门去”的短信,被报警了。
一次情绪化的短信和反复接近,评价是不同的。从现在起停止联系,保存发出的全部短信,准备说明经过。警察调查前,宜先与律师整理陈述方向。
如果出了禁止接近令,就不能出席第三者诉讼的庭审了吗?
禁止接近是让对方不得接近被害人及其住所等的措施,并不阻止出庭。但为避免在法庭外碰面或联系,期日当天与代理人一同行动更为稳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