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申报次日起,账户就会被冻结
韩国行政安全部、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自2026年9月11日起启用了“死者名下金融交易快速冻结系统”。死者信息每天与金融机构共享,死亡申报(사망신고)受理后,自次日起,银行·保险·信用卡·证券等全部金融机构都会冻结逝者名下的交易。入账等必要交易和例外提款仍然允许。
重要的是,基准不是去世之日,而是死亡申报的次日。申报之前,借记卡或手机银行可能仍然可以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取钱。继承在死亡的那一刻就开始了,从那时起存款就属于继承人。
丧葬费和医院费用,走例外提款
需要丧葬费或拖欠的治疗费等急用钱时,利用金融机构的例外提款制度。带上家庭关系证明书、身份证件以及殡仪馆或医院的账单前往,金融机构核实后会直接汇给医院、护理机构或殡仪馆。
这样处理,钱的去向会留下记录,无论是在兄弟姐妹之间,还是日后办理放弃继承或限定承认时,问题都会减少。自动转账可能会中断,请提前把水电燃气费和保险费改到其他账户。
通过例外提款处理的金额和收据要单独保存。日后继承人之间结算或申报继承税时,可作为丧葬费用的依据。如果部分丧葬费是用吊唁礼金(부의금)支付的,把这部分明细也一并记下,可以减少兄弟姐妹之间的误会。
自行取用会产生的问题
第一,可能无法放弃继承或限定承认。处分遗产会被视为单纯承认(단순승인),所以把取出的钱用作生活费或偿还自己的债务,就有连逝者债务也一并承担的风险。有判例认为合理范围内的丧葬费不属于处分,但须能用收据证明。
第二,有兄弟姐妹的,等于连其他继承人的份额也拿走了。可能被请求返还;用逝者的卡和密码偷偷转账的,也有以计算机等使用诈骗或侵占被处罚的案例。刑法已经修订,2024年6月27日以后的行为,即使是家人之间,提起告诉也可以处罚。
第三,是继承税问题。死亡前后的大额取款,在税务调查中常被要求说明用途,说明不了用在哪里,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
正式领取存款的方法
继承人协商后签署遗产分割协议书(상속재산분할협의서),备齐印鉴证明书和家庭关系材料去银行,就可以领取存款。各银行要求的材料略有不同,请提前打电话确认。也有银行对小额存款设有仅凭部分继承人即可支付的程序。
根据判例,一般存款在继承的同时按法定继承份额分割,归属各继承人,但实际上银行多要求全体继承人同意。协商不成的,可以按自己的法定继承份额向银行请求支付,或在遗产分割程序中一并处理。
如果正在考虑放弃继承或限定承认,即使通过正式程序也不宜取出存款。因为一旦取出,就有被视为处分的余地。已经办理限定承认的,取出的存款是要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要单独保管,不能个人使用。
如果兄弟姐妹已经把钱取走了
首先以继承人身份调取逝者账户死亡前后的交易记录,确认日期、金额和收款账户。死亡后取款的,可以按自己的份额请求返还;死亡前取款的,审查父母是否同意以及用在何处,作为赠与或通过返还请求处理。
刑事告诉有“自知道犯人之日起6个月”的期限,而且提起告诉可能会让家庭关系更加困难。宜与通过民事程序追回的途径放在一起慎重决定。Jisan 会根据案件进展,从分析交易记录到返还请求,必要时直至提起告诉,一并研究。情况紧急的,请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把死亡申报前取出的钱再存回逝者账户,就没事了吗?
如果没有使用、原样存回,不被视为处分的可能性会变大,但判断可能因具体情况而不同。请保存好取款和存款记录,以及能证明期间没有动用这笔钱的材料。
父亲生前说过这笔钱是给我的。
仅凭口头承诺,很难向其他继承人主张。如果生前已经转账给您,可以视为赠与;但去世后取出的钱属于遗产。不符合遗嘱方式的口头表示,不具有遗嘱效力。
进入逝者账户的退款或保险金怎么处理?
进入逝者账户的钱属于遗产。如果在考虑放弃继承,就原样不动;如果打算接受继承,就与其他存款一起通过继承程序提取。受益人指定为继承人的保险金,不进入账户,而由受益人直接申请。
继续阅读
- 父母去世后,不知道有没有债务时 →
- 超过3个月后收到逝者债务催款时 →
- 与兄弟姐妹的遗产分割谈不拢时 →
- 财产全部转给了一个人时 →
- 收到继承相关起诉状或审判请求书时 →
- 在家里发现自书遗嘱时 →
- 有失联的兄弟姐妹或未成年继承人时 →
- 多年不联系的家人要求继承时 →
- 去世前存折里被取走大笔钱时 →
- 限定承认受理后要做的事 →
- 兄弟姐妹以照顾过父母为由主张贡献份时 →
- 再婚的父母去世时 →
- 怀疑遗嘱被伪造时 →
- 第一次看到盖有自己印章的协议书时 →
- 兄弟姐妹在管理失智父母的财产时 →
- 父母想提前把房子给一个子女时 →
- 住在海外,需要处理韩国的继承时 →
- 发现已去世多年的祖父母名下土地时 →
- 决定离婚后,先要整理的事 →
- 收到离婚诉状时 →
- 对方似乎在转移财产时 →
- 对方不付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时 →
- 配偶的辱骂·殴打持续不断时 →
- 没能出席协议离婚确认期日时 →
- 收到家事调查通知时 →
- 离婚调解期日前需要了解的事 →
- 对方不让见孩子时(探视交往) →
- 婚前的房子、父母资助的钱也要分吗 →
- 未办婚姻登记共同生活后分手时 →
- 离婚前可以先搬出去吗 →
- 外籍配偶离家后失联时 →
- 出轨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时 →
- 全职主妇也能分到财产吗 →
- 分居期间对方断了生活费时 →
- 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话 →
- 需要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时 →
- 离婚后想带孩子移居国外时 →
- 离婚确定后要处理的事 →
- 发现配偶出轨时 →
- 收到第三者诉讼起诉状时 →
- 想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时 →
- 不知道对方已婚时 →
- 对方要求在和解书上签字时 →
- 汽车旅馆监控录像,在被删除前取得的方法 →
- 既不知道第三者姓名,也不知道住址时 →
- 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金能判多少 →
- 收到第三者内容证明或和解要求时 →
- 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后想请求追偿款时 →
- 拿到判决,对方却不支付赔偿金时 →
- 已经告诉了第三者的家人或公司时 →
- 第三者胁迫或找上门时 →
- 已经偷录或定位追踪时 →
- 因公司内婚外情开始纪律处分程序时 →
- 诉讼期间决定与配偶重归于好时 →
- 配偶写下的出轨承诺书有没有效力 →
- 第三者怀孕或生下孩子时 →
- 和解或判决后两人仍在见面时 →
- 得知出轨快满3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