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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配偶的不贞行为

即使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只要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就作为事实婚(사실혼)受到保护。首先要证明双方是事实婚,其次要证明第三者(상간자)知道这段关系。

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举行了婚礼,但一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
  • 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并向双方家庭以夫妻身份介绍
  • 事实婚配偶与别人交往后离家出走
  • 第三者说“以为只是同居关系”
  • 对方另有法律上的配偶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第750条·第751条(侵权行为·财产以外的损害)

因故意或过失违法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精神痛苦也属于赔偿对象。对事实婚配偶和第三者的精神损害赔偿(위자료)请求,也以这两条为出发点。

民法第766条(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自知道损害及加害人之日起3年,或自实施侵权行为之日起10年,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首先证明双方是事实婚

事实婚是指怀着结婚的意思,实际上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的关系。不是只凭同居时间长短来判断,而是综合考察周围的人是否把你们当作夫妻、是否共同经营生活。

如果被评价为恋爱中的同居,就很难向配偶或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所以在事实婚案件中,显示关系实质的材料与不贞行为证据同样重要。

  • 婚礼照片、请柬、双方家长见面的记录
  • 一起参加双方家庭节日·红白喜事的记录
  • 共同负担生活费或贷款的账户记录
  • 医院·学校文件上被写为配偶或监护人的记录
  • 同一地址的迁入记录、租赁合同

第三者必须知道事实婚关系

由于没有婚姻登记,第三者常常争辩“不知道你们是夫妻”。需要有材料证明第三者知道两人共同生活、举行过婚礼。

配偶在第三者面前称对方为“老婆”“内人”的对话、在共同居住的房子附近见面的记录、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婚礼照片等都可以使用。

也有不受保护的事实婚

与另有法律上配偶的人形成的事实婚,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能获得与法律婚同等的保护。判例认为,法律婚配偶长期离家的情况也是如此(大法院1996年9月20日宣告 96므530 判决)。

反之,如果您是法律婚配偶,而您的配偶与别人像事实婚一样共同生活,那个人可能作为第三者承担责任。

关系的了结与精神损害赔偿金一并考虑

事实婚无需申报即可结束,所以出轨曝光后,往往会把关系了结、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财产问题一并争议。要决定是只起诉事实婚配偶、只起诉第三者,还是两人都起诉。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自知道损害及加害人之日起3年内提出。请用日期记下关系结束的日子和得知出轨的日子。

Jisan 家事案件中心这样处理

  1. 1

    确认关系

    了解开始同居的时间、婚礼、生活费的管理方式,首先判断能否被认定为事实婚。

  2. 2

    材料分类

    把显示关系实质的材料和不贞行为材料分开整理。

  3. 3

    确定对方

    决定以事实婚配偶和第三者中的谁为对方,以及是否一并争议财产问题。

  4. 4

    诉讼与调解

    对方否认事实婚的,用证人和文件反驳;在调解中,一并协商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财产处理。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 Hansol Kim

    Hansol Kim 代表律师

    前仁川地方检察厅、水原地方检察厅安山支厅、大田地方检察厅洪城支厅检察官

    查看简介 →
  • Miso Kim

    Miso Kim 合伙人律师

    前 Daehwan 律师事务所 · Wemade 株式会社法务组企业内部律师 · Oracle 律师事务所

    查看简介 →

常见问题

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一起住了2年。这算事实婚吗?

不能只凭时间长短判断。要综合考察是否有结婚的意思、双方家庭和周围的人是否知道你们是夫妻、是否共同经营生活。如果看起来是恋爱中的同居,就很难获得事实婚保护。

因为工作分开住,也能算事实婚吗?

即使因为各自的工作分开生活,只要举行了婚礼、一起参加家庭活动、以夫妻身份相处,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请准备显示分开居住的理由和往来频率的材料。

可以只向第三者请求吗?

可以。但即使是只起诉第三者的诉讼,也同样必须证明双方是事实婚关系,以及第三者知道这段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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