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要做的事
以判决确定日或调解成立日为准来安排。
- 诉讼离婚须自确定之日起1个月内,附上判决书副本和确定证明书办理离婚申报(이혼신고)。对方也可以申报。
- 有确定亲权人的裁判的,亲权人申报也在同一期间内办理。
- 请多领几份判决书、确定证明书、调解笔录正本。办理登记、银行和学校的事务时会一直用到。
- 申报逾期的,可能被处以5万韩元以下罚款(过怠料)。
财产整理
判决或调解笔录中确定了不动产转移的,可以凭该笔录单独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法(부동산등기법)第23条第4款)。拖延期间如果对方又有了其他债权人,事情会变得复杂。
贷款名义不会仅凭判决改变,需要金融机构批准。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汽车名义、水电煤气费的自动转账,也请一并变更。
约定分期收取财产分割款的,每次入账请记下日期和金额。哪怕只迟延一次,也宜立即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这对之后的强制执行有帮助。通过财产分割取得的不动产,日后出售时税款计算方式可能不同,请在出售前确认。
孩子相关的文件
请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收取抚养费的账户,入账记录另行整理。告知学校和幼儿园监护人及联系方式的变更、告知医院法定代理人的变更,日后就不会因同意问题而为难。
探视交往按笔录所写安排第一次日程,之后的日程和变更请用消息留下记录。
孩子的健康保险被扶养人登记仍在对方名下的,请向公团询问能否转到实际抚养人名下。孩子名下有存折或保险的,也要明确由谁管理。
有期限的请求
年金的请求期限,在离婚时感觉还很遥远,很容易错过。请把年金参保记录打印出来与离婚文件一起保管,并记下前配偶的预计退休时间。另行约定了分割比例的,也要一并保管该笔录,才能向公团申报。
- 没有确定财产分割的,须在离婚之日起2年内请求。
- 国民年金分割年金,在达到领取年龄前离婚的,可以自离婚时起3年内提前请求;满足全部要件后,须在5年内请求。
- 公务员年金分割年金,自满足要件之日起3年内请求。
对方不按判决履行时
不给钱的,可以凭判决或笔录扣押存款和工资,也可以申请履行命令。抚养费有直接支付命令和监置,不让见孩子的有探视交往履行命令。请一并参考已有的说明文章《对方不付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时》和《对方不让见孩子时(探视交往)》。
在判决书正本上取得执行文,申请扣押会更快。对方隐匿财产的,申请财产申报和财产查询,先找到可以扣押的财产。
Jisan 能提供的帮助
Jisan 会为您整理判决后剩余的申报和年金请求日程,也承办依据判决或笔录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对方不履行的,接着进行强制执行和履行命令。判决后有疑问的,请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周末和公休日也可以发消息。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协议离婚也要在1个月内申报吗?
协议离婚的期限不同。须自领取法院确认书副本之日起3个月内申报,超过这个期间,确认即失效,须从头重新申请。
以调解结束的,也要办理离婚申报吗?
调解成立后具有与判决相同的效力,但要记载到家庭关系登记簿上,须自调解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附上调解笔录副本办理离婚申报。
继续阅读
- 决定离婚后,先要整理的事 →
- 收到离婚诉状时 →
- 对方似乎在转移财产时 →
- 对方不付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时 →
- 配偶的辱骂·殴打持续不断时 →
- 没能出席协议离婚确认期日时 →
- 收到家事调查通知时 →
- 离婚调解期日前需要了解的事 →
- 对方不让见孩子时(探视交往) →
- 婚前的房子、父母资助的钱也要分吗 →
- 未办婚姻登记共同生活后分手时 →
- 离婚前可以先搬出去吗 →
- 外籍配偶离家后失联时 →
- 出轨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时 →
- 全职主妇也能分到财产吗 →
- 分居期间对方断了生活费时 →
- 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话 →
- 需要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时 →
- 离婚后想带孩子移居国外时 →
- 发现配偶出轨时 →
- 收到第三者诉讼起诉状时 →
- 想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时 →
- 不知道对方已婚时 →
- 对方要求在和解书上签字时 →
- 汽车旅馆监控录像,在被删除前取得的方法 →
- 既不知道第三者姓名,也不知道住址时 →
- 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金能判多少 →
- 收到第三者内容证明或和解要求时 →
- 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后想请求追偿款时 →
- 拿到判决,对方却不支付赔偿金时 →
- 已经告诉了第三者的家人或公司时 →
- 第三者胁迫或找上门时 →
- 已经偷录或定位追踪时 →
- 因公司内婚外情开始纪律处分程序时 →
- 诉讼期间决定与配偶重归于好时 →
- 配偶写下的出轨承诺书有没有效力 →
- 第三者怀孕或生下孩子时 →
- 和解或判决后两人仍在见面时 →
- 得知出轨快满3年时 →
- 父母去世后,不知道有没有债务时 →
- 超过3个月后收到逝者债务催款时 →
- 与兄弟姐妹的遗产分割谈不拢时 →
- 财产全部转给了一个人时 →
- 收到继承相关起诉状或审判请求书时 →
- 父母去世后,可以从存折里取钱吗 →
- 在家里发现自书遗嘱时 →
- 有失联的兄弟姐妹或未成年继承人时 →
- 多年不联系的家人要求继承时 →
- 去世前存折里被取走大笔钱时 →
- 限定承认受理后要做的事 →
- 兄弟姐妹以照顾过父母为由主张贡献份时 →
- 再婚的父母去世时 →
- 怀疑遗嘱被伪造时 →
- 第一次看到盖有自己印章的协议书时 →
- 兄弟姐妹在管理失智父母的财产时 →
- 父母想提前把房子给一个子女时 →
- 住在海外,需要处理韩国的继承时 →
- 发现已去世多年的祖父母名下土地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