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配偶坚持说绝对不会同意离婚
- 发现了出轨,但不知道需要什么证据
- 辱骂和殴打一直不断,我带着孩子离开了家
- 已经分居好几年,现在想在法律上了结
- 再也受不了公婆或岳家的侮辱和干涉
- 收到了法院寄来的离婚调解期日通知书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민법)第840条(诉讼离婚原因)
配偶有不贞行为、恶意遗弃、配偶或其直系尊亲属的极其不当对待、配偶对自己直系尊亲属的极其不当对待、生死不明3年以上,或有其他难以继续婚姻的重大事由的,可以请求离婚。
民法第841条、第842条(离婚请求权的消灭)
不贞行为经事先同意或事后宽恕,或自知道之日起超过6个月、自发生之日起超过2年的,第6项事由自知道之日起超过6个月、自发生之日起超过2年的,不能请求离婚。
民法第843条、第806条(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的损害赔偿准用解除婚约的损害赔偿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对方请求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
家事诉讼法(가사소송법)第50条(调解前置主义)
诉讼离婚须先申请调解,不经调解直接起诉的,家庭法院会将案件移交调解。只能通过公示送达传唤,或认定调解不可能成立的,属于例外。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离婚请求与抚慰金请求分开看
依据
- 离婚请求
- 民法第840条
- 抚慰金请求
- 民法第843条·第806条
需要证明的
- 离婚请求
- 法律规定的离婚事由和婚姻破裂
- 抚慰金请求
- 对方有责任的行为及由此造成的精神痛苦
对象
- 离婚请求
- 配偶
- 抚慰金请求
- 配偶、对破裂负有责任的第三人(第三者、公婆·岳家等)
期限
- 离婚请求
- 第1项·第6项自知道之日起6个月、自发生之日起2年(事由持续的除外)
- 抚慰金请求
- 自知道损害和加害人之日起3年(民法第766条)
| 区分 | 离婚请求 | 抚慰金请求 |
|---|---|---|
| 依据 | 民法第840条 | 民法第843条·第806条 |
| 需要证明的 | 法律规定的离婚事由和婚姻破裂 | 对方有责任的行为及由此造成的精神痛苦 |
| 对象 | 配偶 | 配偶、对破裂负有责任的第三人(第三者、公婆·岳家等) |
| 期限 | 第1项·第6项自知道之日起6个月、自发生之日起2年(事由持续的除外) | 自知道损害和加害人之日起3年(民法第766条) |
| 双方责任相当时 | 婚姻已经破裂的,可能准予离婚 | 抚慰金请求可能不被受理 |
依据国家法令信息中心(韩国政府法令查询网站)现行条文(2026. 10. 确认)。抚慰金金额没有法定标准,由法院按每个案件确定。
离婚诉讼从调解开始
离婚属于在起诉之前须先经过调解(조정)的案件。在调解期日(조정기일),调解委员和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就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抚慰金(위자료)、亲权·抚养权、抚养费一并进行协调。调解成立的,产生与审判上和解相同的效力,离婚即告确定。
未达成协议时,法院有时会依职权作出代替调解的决定(조정을 갈음하는 결정)。不同意该决定的,须自笔录正本送达之日起2周内提出异议申请;没有异议的,该决定即告确定。调解最终不成立的,经辩论期日由判决决定。
每种离婚事由的证明方法不同
诉讼离婚(재판상 이혼)即使对方不同意,只要法律规定的事由得到认定就可以离婚。但该事由须由原告证明,因此根据以哪种事由请求,要收集的材料也不同。不贞行为即使没有发展到性关系,只要违背了夫妻的忠实义务,也可能构成。
- 不贞行为:消息和照片、住宿·刷卡消费记录、对方承认事实的对话
- 恶意遗弃:显示生活费中断的账户记录、离家的时间和经过
- 极其不当的对待:诊断书和诊疗记录、112报警记录、录有辱骂内容的录音
- 难以继续婚姻的重大事由:分居期间和经过、对话中断的记录、婚姻咨询记录
证据必须合法收集
录下自己参与的对话不成问题,但偷录自己不在场的他人之间的对话,可能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解开配偶手机锁屏查看消息、偷偷登录其账号、在车上安装定位追踪器,也都可能演变成刑事问题。
这样得到的材料反而会给对方反击的口实。自己难以取得的金融交易记录或通话记录,先研究在诉讼开始后通过法院的事实查询和文书提出命令获取。
抚慰金根据责任程度确定
抚慰金是向对婚姻破裂负有责任的人请求赔偿精神痛苦的款项。法院会综合考虑破裂的经过和责任程度、婚姻期间、双方的年龄和职业、财产状况来确定金额,法律上没有规定标准表。
抚慰金与财产分割性质不同,两者可以一并请求。对配偶的出轨对象,或对婚姻破裂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婆·岳家等第三人也可以请求,此时有时会与离婚案件一并进行。
诉讼期间的生活也可以请法院决定
离婚诉讼长的会超过1年,但这期间由谁照顾孩子、生活费怎么办等问题等不了那么久。提起诉讼或申请调解时,可以一并申请指定临时抚养人、支付抚养费、探视交往、禁止处分财产等事前处分(사전처분)。
对方有可能处分财产的,在起诉前或起诉时先研究假扣押·假处分。有孩子的案件,家事调查官往往会与双方面谈并家访以了解抚养环境,我们也会一并做好准备。
Jisan 家事案件中心这样进行离婚诉讼
- 1
制作婚姻生活时间表
由代表律师亲自听您讲述,把婚后出现矛盾的时间点和事件按日期整理。从这张时间表中挑出离婚事由和抚慰金事由。
- 2
证据分类
把您手中的材料分为用于离婚事由、抚慰金、财产分割、抚养中的哪一项,不足的部分研究能否通过法院获取。
- 3
保全处分与事前处分
担心财产被处分的,先申请假扣押·假处分;孩子和生活费问题紧急的,先申请事前处分。
- 4
调解与辩论
事先定好在调解期日可以接受的条件和不能让步的条件。调解不成的,以准备书状和证据进行辩论期日。
- 5
确定后的收尾
判决或调解确定后,确认1个月内的离婚申报、抚慰金支付和过户登记是否实际完成,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常见问题
起诉前带着孩子离家,会对我不利吗?
如果是为躲避暴力或经协商分开住等有理由的分居,本身并不会不利。但如果不作任何解释就离家,连生活费也断了,可能被主张为恶意遗弃。请用消息或记录留下离家的日期和理由。
配偶断了联系,不知道住在哪里。可以起诉吗?
无法得知住址的,法院可以通过公示送达进行诉讼,此时可能不经调解直接进入审判。断了联系与生死不明3年以上是不同的事由,所以要整理断联的经过及前后情况,再决定以哪种事由请求。
也能向配偶的出轨对象请求抚慰金吗?
对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发生不贞行为的人,也可以请求抚慰金。可以与离婚案件一并进行,也可以另行起诉。自知道损害和加害人之日起超过3年的就不能请求,请先确认期限。
调解期日一定要本人出席吗?
家事诉讼原则上要求本人出席。有特殊情况的,经审判长或调解长许可,可以只由代理人出席(家事诉讼法第7条)。不过调解中往往需要当事人亲自决定条件,所以要根据案件决定是否出席。
抚慰金和财产分割可以一次性请求吗?
可以。抚慰金是对破裂责任的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是对共同积累的财产进行清算,依据和判断标准不同。所以对破裂负有责任的配偶也可以请求财产分割;反过来,没有责任的一方,财产分割比例也是按贡献度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