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调查是这样的程序
审判长或调解长认为必要时,会命令家事调查官(가사조사관)进行调查。调查官调查当事人的生活状况、财产状况、健康、家庭环境,并向审判庭提交载有调查结果和意见的报告(家事诉讼规则(가사소송규칙)第8条、第9条、第11条)。
并非所有离婚案件都会进行。主要在争议由谁抚养孩子,或对破裂责任、财产形成经过的主张差异很大时下令。以在法院面谈为基本形式,视案件有时一次结束,有时要去好几次,必要时还会增加家访或孩子面谈。
常被问到的问题
实际面谈中,大致会问下面这些内容。事先整理好回答,即使紧张也不会乱了思路。
- 怎么认识、怎么结的婚,从什么时候起关系变差
- 想离婚的理由,以及有没有恢复关系的想法
- 财产是怎么积累的、各自做了什么,债务是怎么产生的
- 孩子一天的作息、班主任、常去的医院、喜欢的食物
- 离婚后住在哪里,工作期间由谁照顾孩子
- 对对方如何与孩子见面的想法
- 家务和育儿一直以来是如何分工的
- 今后打算如何与对方商量孩子的事
建议携带的材料
请带上一两页按日期记录主要事件的时间表。重要的是事先核对,确保与诉状、答辩状或准备书状中写的内容一致。不必把证据全部带去,只要在已提交的证据中标出关键部分即可。
涉及孩子问题的,幼儿园·学校的通知册、医院就诊记录、课后照护计划等能证明自己实际照顾孩子的材料会有帮助。
有财产争点的,请准备财产清单、贷款明细,以及整理了结婚时各自带来的钱的表格。把离婚后希望的条件和可以让步的底线也整理好,调查官询问能否达成协议时就不会动摇。
回答时要注意的地方
比起指责对方,平静地说明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事,更能让对方理解。例如,与其说“他是个对孩子漠不关心的人”,不如说“平日晚上和周末大多忙于公司的事”。
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与其隐瞒,不如承认,并一并说明理由和现在所做的努力。调查中即使被劝和解,也不必当场回答,可以研究后再表明立场。
谎言或夸大容易在与其他材料核对的过程中暴露,一旦失去可信度,其他陈述也会受到怀疑。过多地提及对方的私生活,也可能引发新的争执。
孩子面谈与家访
调查官有时会单独与孩子见面、听孩子说。孩子年满13岁的,法院在确定亲权人和抚养人之前,原则上必须听取孩子的意见(家事诉讼规则第18条之2)。教孩子练习说什么,或让孩子说对方的坏话,调查官是看得出来的,会对抚养人的判断不利。
安排家访的,自然地展示孩子的房间和学习空间是什么样子、辅助抚养人是谁即可。比起刻意布置,让对方看到平时的生活更好。
可以用不让孩子有负担的方式向孩子说明为什么要见调查官,但不要规定孩子说什么。调查结束后,也不宜追问孩子说了什么。
调查结束之后
报告提交给审判庭后,通过代理人确认可以查阅的范围;如有与事实不符的记载,以准备书状提出意见要求更正。报告只是判断材料之一,并不会直接成为判决。
调查之后搬了家或孩子转了学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请以书面形式告知审判庭,说明报告内容与现在情况的差异。
Jisan 会在调查前用预想问题与您一起检查回答思路。家事调查日期定下来后,请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不去家事调查会怎样?
不配合调查的,您的情况就不会写进报告,报告可能以对方的陈述为主撰写。确实无法配合日期的,请事先联系调查官协调日程。
不想和对方一起接受调查。
有过家庭暴力或有难以共处的情况的,可以请求调查官分开调查。宜在调查日期之前提前提出请求。
对方说了很多谎,调查官能知道吗?
调查官会把双方的陈述、提交的材料和孩子面谈的内容相互核对。对方主张与事实不符的部分,与其情绪化地反驳,不如指出能证明这一点的材料,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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