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 决定离婚后,先要整理的事在提出离婚之前,有些事要先做好。先把财产、证据和孩子的生活整理好,选择协议还是诉讼的余地就会更大。
- 收到离婚诉状时答辩状的期限是自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30日。无论您想不想离婚,都要在期限内对每一项请求确定立场。
- 对方似乎在转移财产时提出离婚后存款被转走或房子被挂牌出售的,必须抓紧行动。因为即使拿到判决,如果对方名下已经没有财产,能追回的途径就会变窄。
- 对方不付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时一味等待,只会让拖欠的抚养费越积越多。手中有依据文件的,不必重新起诉,也有多种程序可以追讨。
- 配偶的辱骂·殴打持续不断时比离婚程序更要紧的,是先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安全。有家庭暴力的离婚,法律专门设有保护程序。
- 没能出席协议离婚确认期日时错过一次确认期日,协议离婚并不会就此结束。但两次都不出席的,会按撤回申请处理,所以要先确认现在处于哪个阶段。
- 收到家事调查通知时家事调查不是追究谁对谁错的场合,而是法院确认文件上难以了解的真实家庭情况的程序。您在这里说的话会写进报告,供审判庭判断时参考。
- 离婚调解期日前需要了解的事调解室与其说像法庭,不如说更像会议室。但在那里签字的笔录具有与判决相同的效力,所以要事先决定接受什么,再进去。
- 对方不让见孩子时(探视交往)如果每到约好的日子,对方都说孩子生病了、太忙了,那可能不是有事,而是拒绝。即使生气,也要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行动,才能更快再见到孩子。
- 婚前的房子、父母资助的钱也要分吗即使登记在自己名下、在婚前置办,也有保不住的情况;反之,即使在对方名下,也有认可自己份额的情况。标准在于该财产在婚姻期间是如何维持和增值的。
- 未办婚姻登记共同生活后分手时即使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只要以夫妻身份生活过,分手时也可以请求财产分割和抚慰金。首先要证明这不是单纯的同居,而是事实婚。
- 离婚前可以先搬出去吗仅凭先搬出去这一事实,不会在离婚中处于不利。重要的是为什么离开,以及离开后如何安排孩子和生活费。
- 外籍配偶离家后失联时以结婚移民身份来韩的配偶突然消失,会让人手足无措,而婚姻登记还在,再婚和生活安排都无从着手。即使联系不上对方也可以离婚,请先一步步留下日后要用的记录。
- 出轨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时有过错的一方反而先寄来诉状要求离婚,心里首先会觉得委屈。法院原则上不准许破坏婚姻一方的离婚请求,所以在情绪化应对之前,请先确定自己想要的结果。
- 全职主妇也能分到财产吗即使从来没有领过工资,婚姻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也可以分得。即使财产全部登记在配偶名下也一样,为了不让应得份额减少,请先准备好能证明贡献的材料。
- 分居期间对方断了生活费时一开始分开住,生活费就断了的,即使还没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请求。但过去的生活费从提出要求时起计算,所以请今天就留下提出要求的记录。
- 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话即使为了尽快办完协议离婚而没谈财产,也可能还来得及。自离婚之日起经过2年,权利就会消灭,请先确认截止日期。
- 需要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时确定几年之后,孩子长大了,父母的经济状况也变了。情况变化后,抚养费可以重新确定,但单方面决定后通知对方的方式是改变不了的。
- 离婚后想带孩子移居国外时如果计划因留学、新工作或再婚带孩子到国外生活,首先要处理好另一方父母的权利。未经同意就离开,可能会启动要求送还孩子的国际程序。
- 离婚确定后要处理的事拿到判决书并不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申报和登记、孩子的文件、年金请求等还有一些有期限的事要做,请一次性整理好。
配偶出轨·第三者诉讼
- 发现配偶出轨时确认出轨后最初几天的行动,有时会改变日后诉讼的结果。我们按顺序整理了应先做的事和不应做的事。
- 收到第三者诉讼起诉状时答辩状的期限从收到起诉状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我们按顺序整理了最初30日内要确认和准备的事项。
- 想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时如果已经决定索赔,在起诉状之前还有要先准备的事。我们按顺序整理了期限、证据、对方身份信息以及拿到钱的方法。
- 不知道对方已婚时如果对方隐瞒了已婚事实,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可能不被认定。但只说“不知道”是不够的。我们整理了要用什么来证明。
- 对方要求在和解书上签字时和解书一经签字就很难修改。如果您正被催促签字,我们整理了每个条款要看什么。
- 汽车旅馆监控录像,在被删除前取得的方法要求场所出示监控录像,大多会以个人信息为由被拒绝。这时使用的程序就是法院的证据保全(증거보전)。我们整理了何时申请、要准备什么。
- 既不知道第三者姓名,也不知道住址时很多时候,只要知道在配偶手机上看到的一个号码,就可以开始诉讼。我们整理了通过法院确定对方身份的顺序。
- 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金能判多少这是咨询中最先被问到的问题。虽然没有固定的标准表,但可以梳理法院确定金额时看什么、哪些情况会提高或降低金额。
- 收到第三者内容证明或和解要求时很多时候,在起诉状之前,会先通过内容证明(내용증명)或短信被要求支付和解金。我们整理了回复前要确认的事和不应做的事。
- 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后想请求追偿款时不贞行为是两个人共同实施的,所以如果赔偿金全由您一人支付,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其应承担的份额。我们整理了可以请求和受阻的情形。
- 拿到判决,对方却不支付赔偿金时即使胜诉,对方不主动汇款的话,就要想办法追讨。我们按顺序整理了判决后使用的程序。
- 已经告诉了第三者的家人或公司时如果一气之下把出轨的事告诉了第三者(상간자)的公司或家人,从现在起就要防止进一步扩散,并为被告诉做好准备。请求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金(위자료)的权利仍然存在。
- 第三者胁迫或找上门时出轨被发现后,有时第三者(상간자)不肯放过您的配偶,甚至联系您、找上门来。与其独自对抗,不如留下记录,利用法律规定的保护措施,更为安全。
- 已经偷录或定位追踪时如果为了确认出轨已经使用了录音机或定位器,比起是否把这些材料作为证据提交,更要先确认处罚风险。2026年大法院判断,第三人偷录的对话在第三者诉讼(상간소송)中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因公司内婚外情开始纪律处分程序时如果出轨对象是同一公司的人,您收到了人事部门调查或惩戒委员会的到场通知,就要在第三者诉讼之外另行处理工作问题。仅凭私生活很难成为正当的处分理由,但与工作有牵连的,情况就会不同。
- 诉讼期间决定与配偶重归于好时有时在第三者诉讼进行中,会决定与配偶重新好好过日子。是继续诉讼,还是以什么条件结束,会影响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追偿问题,以及再次发生时可以使用的手段。
- 配偶写下的出轨承诺书有没有效力出轨曝光后,很多人会让配偶写下“再也不见面”“再犯就把财产全部给你”之类的承诺书(각서)。承诺书作为承认出轨的证据很有用,但不能让上面写的所有约定都原样兑现。
- 第三者怀孕或生下孩子时配偶的出轨对象怀孕,这不仅关系到精神损害赔偿金,还涉及孩子的身份、抚养费乃至继承问题。请把现在已经确认的事实和今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关系分开整理。
- 和解或判决后两人仍在见面时拿到精神损害赔偿金了结此事后,却发现配偶和第三者又有联系的迹象,会让人非常失落。根据和解书上写了什么、新发生了什么,仍有再次请求的途径。
- 得知出轨快满3年时向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有期限的。但3年从何时起算,取决于是否离婚以及关系是否仍在继续,所以在断定期限已过之前,请先核对日期。
继承
- 父母去世后,不知道有没有债务时如果债务可能多于财产,就必须在知道继承开始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决定。先从查询开始,在此期间最重要的是不动逝者的财产。
- 超过3个月后收到逝者债务催款时放弃继承的期限过了,也不要就此放弃。如果无重大过失而不知道债务多于财产,可以在知道该事实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特别限定承认。
- 与兄弟姐妹的遗产分割谈不拢时遗产分割没有期限,但越拖继承人越多,感情裂痕也越深。在盖章之前,先算一算每个人实际应得的份额,这是出发点。
- 财产全部转给了一个人时父母通过生前赠与或遗嘱把财产集中给了一个兄弟姐妹的,可以请求特留份(유류분)。自知道赠与或遗赠事实之日起超过1年就不能请求,请先确认日期。
- 收到继承相关起诉状或审判请求书时同样是“继承诉讼”,债权人的债务请求、特留份诉讼、遗产分割审判,期限和应对方式都各不相同。请先准确确认收到的是什么文件。
- 父母去世后,可以从存折里取钱吗知道密码,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提取逝者的存款。如果在考虑放弃继承,就有构成单纯承认的风险;如果有兄弟姐妹,还可能演变为纠纷和刑事问题。
- 在家里发现自书遗嘱时自书遗嘱要在保持原本原样的状态下,向家庭法院(가정법원)请求检认(검인)。如果装在信封里封缄,家人之间不要拆开。
- 有失联的兄弟姐妹或未成年继承人时遗产分割协商须由全体继承人进行。有下落不明的兄弟姐妹或未成年子女的,要先由法院确定代为参与的人。
- 多年不联系的家人要求继承时抛弃子女离去的父母、在病中置之不理的配偶或子女成为继承人的,可以请求继承权丧失宣告(상속권 상실 선고)。经2026年3月修法,对象扩大到全体继承人。
- 去世前存折里被取走大笔钱时管理父母存折的兄弟姐妹在父母去世前取走了大笔钱的,根据这笔钱是否出于父母的意愿、用在了哪里,处理方法会不同。
- 限定承认受理后要做的事限定承认(한정승인)并不是拿到审判书就结束了。必须按顺序完成公告、催告债权人和分配清偿,才能保住自己的财产。
- 兄弟姐妹以照顾过父母为由主张贡献份时同住并照顾父母的兄弟姐妹提出应该多分时,首先要冷静地审查什么能被认定为贡献份(기여분)。仅凭同住这一事实,份额并不会增加。
- 再婚的父母去世时继母或继父、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一起成为继承人时,谁是继承人、彼此有没有继承权,首先就会让人困惑。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和是否收养,是区分权利的标准。
- 怀疑遗嘱被伪造时如果字迹不是父母的,或者遗嘱上写的日期父母根本无法写字,就要按顺序从检认(검인)到无效诉讼、告诉逐步应对。经过检认,并不意味着遗嘱有效。
- 第一次看到盖有自己印章的协议书时如果凭您从未同意过的遗产分割协议书(상속재산분할협의서)办理了过户或提取了存款,该协议不是全体继承人的合意,可以争议其效力。请在证据散失前先取得相关文件。
- 兄弟姐妹在管理失智父母的财产时父母在世期间,其他子女不是那些财产的主人,很难直接要求返还。保护父母财产的法律手段是家庭法院(가정법원)的监护,现在留下的记录也会延续到日后的继承纠纷中。
- 父母想提前把房子给一个子女时生前赠与可以按父母的意愿进行,但去世后会重新计入其他子女的特留份和继承份额计算。在赠与前整理好,可以大大减少日后的纠纷。
- 住在海外,需要处理韩国的继承时父母在韩国去世,而您住在国外的,期限按韩国标准计算,文件则要在国外准备。先确定在哪个机构认证哪些文件,不回韩国也能处理大部分事务。
- 发现已去世多年的祖父母名下土地时几十年前去世的祖父名下的土地,现在也可以办理继承登记。但其间继承多次叠加,又适用旧民法,单是确定继承人和份额就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