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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期日前需要了解的事

调解室与其说像法庭,不如说更像会议室。但在那里签字的笔录具有与判决相同的效力,所以要事先决定接受什么,再进去。

调解室是这样进行的

到家庭法院后等候,叫到案件编号时进入调解室。结构像会议室,隔着一张大桌子与法官或调解委员相对而坐,调解委员一般是两名。往往先一起确认基本立场,之后分别单独叫进去,缩小条件差距。

一次结束不了的情况也很常见。财产材料还没出齐或孩子的问题还没解决的,会在经过家事调查或财产查询后安排下一个期日。

请比通知书上写的时间稍早到达,务必带上身份证件。同一时段往往安排了多个案件,可能要等较长时间。难以与对方在同一空间等候的,请事先告知法院。

主要会问的问题

法官或调解委员关心的不是对方错得有多严重,而是您想要什么。请提前练习针对每个问题简短回答想要的结论及其理由。

  • 双方是否都同意离婚
  • 如何看待对方所说的破裂理由,希望得到多少抚慰金
  • 有没有遗漏的财产,认为多大的分割比例合适
  • 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和探视交往怎么安排

进去之前要决定的事

调解是双方各退一步的场合。请事先用具体数字确定必须守住的、可以让步的,以及低于这条线就不签字的底线。被气氛推着走,或想着今天就了结而当场签字,事后想反悔会非常困难。

在调解中说的话有时会留在笔录里,在之后的诉讼中成为问题。请注意不要一时冲动,就孩子或有责事由说出断定性的话。

把财产清单、贷款余额、抚养费计算表等支撑数字的材料整理成一页带去,说明起来会更容易。抚养费请事先用计算标准表算出金额。

签字前请确认笔录措辞

调解笔录(조정조서)具有与审判上和解相同的效力(家事诉讼法(가사소송법)第59条),会按所写内容强制执行。下面这些措辞要特别仔细看。

笔录草稿请出声读一遍,确认数字和日期是否与自己想的一致。有含糊的表述,要当场要求修改。

  • 款项何时之前汇到哪个账户,延迟了怎么办
  • 不动产的过户日期和贷款由谁偿还,银行拒绝承接时怎么办
  • 抚养费金额、每月支付日、支付到何时
  • 探视交往的次数、时间、地点、是否过夜、寒暑假的安排
  • 今后双方不再就财产提出任何请求的条款(日后即使发现隐匿财产,请求也可能被阻止)

协商不成时

调解不成立的,视为在申请调解时已经起诉,转入诉讼(民事调解法第36条)。不必重写诉状,但收到要求补缴印花费差额的补正命令时,必须在期限内缴纳。

法院也可能作出代替调解的决定(조정을 갈음하는 결정)。自决定书正本送达之日起2周内不提出异议的,即告确定,产生与调解相同的效力;提出异议的,整个决定失效,转入诉讼(家事诉讼法第49条,民事调解法第34条)。

调解没有成立,准备也不会白费。调解过程中暴露的争点和对方的立场,会告诉您在之后的诉讼中需要证明什么。

必须本人出席吗

调解期日原则上本人出席,有特殊情况的,经许可可以只由代理人出席(家事诉讼法第7条)。申请调解的人两次不出席的,视为撤回申请(民事调解法第31条),所以请一定遵守日期。

有孩子的案件,有时会在调解前通知接受父母教育或咨询,请仔细阅读通知书。

对方一直不出席,也不意味着离不了婚。法院可以作出代替调解的决定,或结束调解转入诉讼。

Jisan 会在调解前与您一起确定可接受的底线和笔录措辞,并在调解期日一同出席,确认笔录措辞。收到调解期日通知后,请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调解委员说“这样就可以了”,催我签字。

调解须有合意才能成立。没有把握的,不要签字,可以要求给时间研究,或请求安排下一个期日。一旦调解成立,就具有与判决相同的效力,事后后悔也很难再争。

调解成立后,还要另外办理离婚申报吗?

调解成立时离婚即告成立,附上调解笔录副本在1个月内办理离婚申报。申报是为了记载到家庭关系登记簿上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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