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确认的事项
根据未经确认的说法采取行动,日后很难纠正。请把听到的内容连同日期记下来,第三者(상간자)发来的信息不要删除。
- 怀孕或生育的事是从谁那里、如何听说的
- 孩子的父亲是您的配偶,是已经确认的,还是只是第三者的说法
- 第三者是否在婚(如是,孩子推定为第三者丈夫的子女)
- 配偶是否打算认领孩子
- 第三者是否在要求钱财或离婚
如果还在怀孕阶段
如果还没有生产,首先要确认怀孕的事实和时间。怀孕时间是否与配偶和对方交往的期间吻合、第三者是否还有其他交往对象,情况会有所不同。
出生前很难在法律上确定亲子关系。一般的流程是在出生后的认领(인지)或认领请求(인지청구)过程中通过基因检测确认,所以在此期间,不要急于答应第三者的要求。
孩子与配偶的法律关系
婚外出生的孩子,经生父认领后产生法律上的父子关系(民法第855条)。即使配偶不认领,孩子或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第三者也可以提起认领请求之诉(民法第863条),家庭法院必要时可以命令进行基因检测(家事诉讼法第29条)。
被认领后,配偶必须负担该孩子的抚养费,孩子与配偶的其他子女成为同一顺位、同等份额的继承人(民法第1000条、第1009条)。
抚养费如何确定
被认领孩子的抚养费由父母共同负担,协商不成的,金额由家庭法院确定。法院多会参考以父母收入和孩子年龄为标准的抚养费计算标准表(양육비 산정기준표)。
配偶要支付婚外子女的抚养费,会影响家庭收支。如果维持婚姻,要考虑如何承担这部分;如果离婚,要考虑如何反映到财产分割和生活费的计算中。
对精神损害赔偿金和离婚的影响
婚外子女的怀孕或出生,作为不贞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况,可能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위자료)时被考虑。根据维持婚姻还是离婚,请求方式不同,这与其他第三者案件相同;离婚的,可以把配偶和第三者一并作为被告向家庭法院提起。
即使第三者以怀孕为由要求离婚或钱财,也没有必要按其说法行事。在怀孕事实本身尚未确认的阶段,更是如此。
不应做的事
围绕怀孕事实的情绪之争,日后在第三者诉讼和抚养费问题上,很容易成为对双方都不利的材料。
- 要求或逼迫第三者终止妊娠
- 把怀孕·生育的事告知第三者周围的人
- 对未经确认的怀孕说法给钱
- 偷偷获取孩子的样本尝试做基因检测
Jisan 如何帮助您
Jisan 会把已确认的事实和第三者的主张分开整理,把第三者诉讼、是否离婚、认领和抚养费问题放在一起确定顺序。如果第三者的要求或联系接近胁迫,也会一并研究应对。孩子的问题与是否维持婚姻相互关联,不必一次全部决定,而是从紧急的事项开始依次处理。咨询由代表律师亲自进行。
咨询请通过本页面的聊天给我们发消息,周末和节假日也可以发送。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丈夫认领孩子的话,我孩子们的继承份额会减少吗?
被认领的孩子也是丈夫的直系卑亲属,与其他子女以同等份额继承。结果是原有子女的份额会相应减少。继承是丈夫去世时才发生的问题,现在能马上决定的事并不多。
第三者是已婚的人,说怀上了孩子。
妻子在婚姻期间怀孕的子女,推定为丈夫的子女(民法第844条)。要推翻这一推定,需要否认亲生子女之诉(친생부인의 소)等另外的程序,在此之前,我的丈夫很难直接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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