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已经确认配偶出轨,也知道对方是谁
- 不想离婚,只想追究第三者的责任
- 对方很可能会推脱说不知道我的配偶已婚
- 出轨被发现后,两人仍在继续见面
- 第三者反而发来嘲讽我的信息
- 担心即使拿到判决,也未必真能拿到钱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第750条(侵权行为的内容)
因故意或过失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人,应当赔偿该损害。这是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基本依据。
民法第751条第1款(财产以外损害的赔偿)
侵害他人身体、自由或名誉,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造成精神痛苦的人,也应当赔偿财产以外的损害,即精神损害赔偿金。
民法第760条第1款(共同侵权人的责任)
数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施不贞行为的配偶与第三者是共同承担责任的关系。
民法第766条(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自知道损害及加害人之日起3年,或自实施侵权行为之日起10年,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第三者责任成立的条件
不贞行为
- 索赔一方需要证明的内容
- 即使没有发生性关系,也属于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关系
- 典型材料
- 含有亲密表达的聊天记录、住宿·旅行记录、合影
知道对方已婚
- 索赔一方需要证明的内容
- 第三者明知您的配偶有家庭仍与其交往
- 典型材料
- 提到配偶家人的聊天记录、挂着全家福的个人头像、熟人的陈述
婚姻关系存续
- 索赔一方需要证明的内容
- 不贞行为发生时,夫妻共同生活实际仍在继续
- 典型材料
- 同一住址、生活费转账、家庭活动照片、子女抚养记录
精神损害
- 索赔一方需要证明的内容
- 原告因不贞行为遭受了痛苦
- 典型材料
- 就诊·心理咨询记录、显示生活变化的材料
| 要件 | 索赔一方需要证明的内容 | 典型材料 |
|---|---|---|
| 不贞行为 | 即使没有发生性关系,也属于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关系 | 含有亲密表达的聊天记录、住宿·旅行记录、合影 |
| 知道对方已婚 | 第三者明知您的配偶有家庭仍与其交往 | 提到配偶家人的聊天记录、挂着全家福的个人头像、熟人的陈述 |
| 婚姻关系存续 | 不贞行为发生时,夫妻共同生活实际仍在继续 | 同一住址、生活费转账、家庭活动照片、子女抚养记录 |
| 精神损害 | 原告因不贞行为遭受了痛苦 | 就诊·心理咨询记录、显示生活变化的材料 |
关于不贞行为发生时婚姻已经破裂到无法恢复的程度这一情况,应由提出该主张的第三者证明(大法院2024年6月27日宣告 2022므13504、13511 判决)。
仅凭出轨事实,不能当然获得赔偿
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在法律上是基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起诉状上写的案由通常也是“损害赔偿”。即使配偶出轨很明确,法院也会另行审查第三者是否存在故意,以及当时夫妻关系是否实际仍在继续。
因此,诉讼准备要从按照法院要审查的要件挑选材料开始。即使有多张进出汽车旅馆的照片,如果没有第三者知道对方已婚的材料,请求也可能被驳回。相反,即使没有性关系的证据,只要恋人关系持续的情形足够充分,也会被认定为不贞行为(부정행위)。
必须证明第三者明知已婚仍与之交往
判例并不认为人们有义务逐一确认交往对象是否有配偶。因此,第三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已婚这一情况,需要由索赔一方用材料证明。
最常用的材料是两人之间的对话。提到配偶的丈夫或妻子、孩子的话,催促离婚的话,说因为家庭旅行不方便联系的话,都是知道对方已婚的情形。如果没有这类对话,就收集挂着全家福的聊天软件头像、同事关于在同一单位大家都知道其已婚的陈述等间接材料,并按时间顺序整理。
赔偿金额因案件而异
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固定的标准表。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期间和有无子女、不贞行为持续的期间和程度、第三者对已婚事实了解得多清楚、被发现后的态度,以及对婚姻关系造成的影响。如果已经从配偶处获得了赔偿金,在确定全部损害时也可能考虑该金额。
索赔金额要根据这些情况附上依据来确定。被发现后仍继续见面的记录、嘲讽原告或要求其拆散家庭的信息,要作为确定金额时的不利情节单独整理提交。
- 婚姻存续期间与子女抚养情况
- 不贞行为的期间、次数和程度
- 第三者知道对方已婚的时间和程度
- 被发现后是否断绝关系、是否道歉
- 分居或离婚等婚姻关系发生的变化
先确认索赔期限和对方的身份信息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自知道损害及加害人之日起经过3年即消灭。这里的“知道之日”不是隐约怀疑的时候,而是具体知道第三者是谁、是什么关系的时候。如果因为犹豫是否离婚而拖了一段时间,就要先确认起算点。
提交起诉状需要对方的姓名和住址。即使只知道电话号码、车牌号或账号,也可以在起诉后通过法院的事实查询(사실조회)或文书提出命令(문서제출명령)确认其身份信息。这一程序也需要时间,所以如果剩余期限不多,就必须抓紧。
也要考虑判决后能否实际拿到钱
即使拿到判决,如果第三者不付钱,就要对其存款、工资、不动产申请强制执行。工资原则上有相当于二分之一的金额不能扣押(民事执行法第246条),因此可能无法一次全部拿到。
如果担心第三者处分财产,就在诉讼前研究假扣押(가압류)。假扣押并不是申请就一定获准,需要释明保全的必要性,还会被要求提供担保,所以要先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再决定。
Jisan 家事案件中心这样处理
- 1
了解情况
代表律师亲自听取您得知出轨的经过和目前的夫妻关系,首先确认索赔期限是否还在。
- 2
按要件整理材料
把您手上的材料按不贞行为、知道已婚、婚姻关系存续分类,并标出欠缺的部分。
- 3
确定索赔金额
综合婚姻期间、不贞行为的期间和程度、被发现后的态度,确定有依据的金额。如果担心对方处分财产,一并研究假扣押。
- 4
提交起诉状与辩论
把起诉状和证据按日期顺序整理后提交。对方主张不知情或婚姻早已破裂的,提交反驳书面材料和补充材料。
- 5
调解或判决、执行
在调解中,一并决定是否加入禁止再次接触和违反时的支付条款。判决后对方不付款的,申请强制执行。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常见问题
没有性关系的证据也能起诉吗?
可以。判例对不贞行为的理解比通奸更宽,包括一切不忠于夫妻忠实义务的不正当行为。恋人之间才会有的对话、反复的单独见面和住宿、旅行记录积累起来,就可能被认定为不贞行为。但关系程度较轻的,金额可能定得较低。
我不知道第三者的姓名,只知道电话号码。
仅凭电话号码也可以开始诉讼。提交起诉状后,通过法院向通信公司进行事实查询或取得文书提出命令,确认姓名和居民登记号码,再确认住址后送达起诉状。确认需要时间,因此要同时检查索赔期限。
有精神科就诊记录,赔偿金会多很多吗?
就诊记录可以作为证明精神痛苦较大的材料。但金额并不是按就诊次数增加计算的,而是与其他情况一起综合判断。提交记录前,要先检查其中是否含有与案件无关的敏感信息。
我们是事实婚关系,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
事实婚(사실혼)配偶也可以向第三者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但由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更仔细地证明双方实际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以及第三者知道这一事实。共同居住的地址、双方家庭的往来、对周围人以夫妻身份介绍的情形都可以作为材料。
诉讼期间两人仍继续见面,会怎么样?
诉讼期间关系仍在继续这一事实,会被评价为没有反省的态度,可能在确定金额时被考虑。新确认的见面要记下日期和地点、收集材料后追加提交。这时也不要亲自上门质问,通过代理人应对更为稳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