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在再婚家庭里只有孩子姓不一样,在学校很为难
- 离婚后我独自抚养,想让孩子改随我的姓
- 前配偶反对改姓
- 孩子自己说想随妈妈姓
- 在犹豫是只改姓,还是办理亲养子收养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민법)第781条第6款(子女的姓与本)
为子女福祉需要变更姓和本的,可以依父、母或子女的请求,经法院许可后变更。子女未成年且法定代理人无法请求的,亲属或检察官可以请求。
家事诉讼法(가사소송법)第2条第1款第2项甲目(丁类家事非讼案件)
子女姓和本的变更许可属于丁类家事非讼案件,无需对方当事人,直接向家庭法院请求许可。
家庭关系登记等相关法律(가족관계의 등록 등에 관한 법률)第100条(姓·本变更申报)
要变更姓和本的人,须自裁判确定之日起1个月内,附上裁判书副本和确定证明书办理申报。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法院会比较两种不利
大法院2009. 12. 11.字决定(2009스23)确立了如下判断方法:首先看不改姓时,家庭成员间的情感融合受阻、在学校或社会生活中遭受偏见的不利;其次看改姓时产生的身份认同混乱、与亲生父亲或兄弟姐妹的纽带断裂等不利。然后站在孩子的立场比较这两种不利,朝有利于孩子的方向作出判断。
同一决定指出,如果超出个人偏好、确为孩子福祉所需,且没有掩盖犯罪或规避法令限制等不正当目的,原则上应当许可。
不一定需要亲生父亲同意
法律中没有把亲生父亲同意作为要件的规定。法院可以听取亲生父亲的意见,但比起反对本身,更看重其此前与孩子实际是怎样的关系。长期既不探视交往也不付抚养费的,可能成为支持变更必要性的因素。
反之,如果看起来是想借此在抚养费纠纷中给对方施压,可能被评价为不利。请求书宜把重点放在孩子目前遭受的不便以及变更后能获得的稳定上,而不是对方的过错。
只改姓与亲养子收养不同
变更姓·本(성·본 변경)只是名字改变,与亲生父亲之间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继承、扶养、探视交往、抚养费义务全都保留。
亲养子收养(친양자 입양)是终止与亲生父母的亲属关系、使孩子成为新父母子女的程序,分量重得多。要把配偶的子女收养为亲养子,须婚姻存续1年以上,原则上还需要亲生父母同意(民法第908条之2)。再婚家庭要先确定哪一种更合适。
获得许可后1个月内申报
许可决定确定后,家庭关系登记簿也不会自动更改。须自确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登记基准地或住所地的市·区·邑·面申报,逾期的可能被处以5万韩元以下罚款(过怠料)(同法第122条)。
有几个兄弟姐妹的,需要按每个孩子分别请求,所以请事先决定是否一起请求,以免兄弟姐妹之间姓氏不同。
Jisan 家事案件中心这样处理
- 1
确认目的
由代表律师亲自咨询,先一起确定只改姓即可,还是需要亲养子收养。
- 2
整理必要性材料
把学校生活中遇到的事、孩子的意愿、与新家庭的关系、与亲生父亲的交往程度整理成材料。
- 3
拟定并提交请求书
向孩子住所地的家庭法院提交许可请求书,并应对法院的补正或调查。
- 4
确定后申报
决定确定后,指引您在1个月内办理姓·本变更申报。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常见问题
改了姓,就拿不到亲生父亲的抚养费了吗?
不是。只是姓和本改变,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也保留。探视交往也是除非另行限制,否则继续维持。
法院也会问孩子的意见吗?
判例要求考虑孩子的年龄和成熟度,斟酌孩子的意愿。孩子长到一定年龄的,法院往往会直接确认其意愿,请事先和孩子充分沟通。
以后还能改回原来的姓吗?
要改回去,须按同样的程序获得法院许可。频繁改姓本身就可能让孩子感到混乱,所以宜在第一次请求时慎重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