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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分居期间的生活费·扶养费

离婚确定之前,法律上仍是夫妻。分居后生活费断了的,可以向家庭法院请求扶养费;过去的生活费从提出要求时起计算,所以要先留下提出要求的记录。

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一开始分居,对方就一分生活费也不给了
  • 我带着孩子住在娘家,生活很拮据
  • 离婚诉讼正在进行,撑不到判决的那一天
  • 对方说“是你自己走的,没钱给你”
  • 想知道能不能一次性拿到好几年的生活费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민법)第826条(夫妻间的义务)

夫妻应当同居,相互扶养、协助。因正当理由暂时不同居的,双方应当相互容忍。

民法第833条(生活费用)

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没有特别约定的,由夫妻共同负担。

家事诉讼法(가사소송법)第2条第1款第2项乙目(戊类家事非讼案件)

关于夫妻同居·扶养·协助或生活费用负担的处分,属于由家庭法院审判的戊类案件,请求审判之前须先经调解。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即使分开住,扶养义务依然存在

夫妻之间的扶养,是指以与维持自己生活相同的水平维持对方的生活(大法院2017. 8. 25.字决定,2014스26)。不能仅以正在分居为由断绝生活费。

不过,法院会审查是谁、为什么离家。为躲避暴力或辱骂而离开的,容易被认定有正当理由;无故离家并断绝联系的,请求可能受到限制。请把离家的经过留作材料。

过去的生活费从提出要求时起算

同一决定指出,过去的扶养费(부양료)除有特殊情况外,只能请求提出扶养要求而对方仍不履行之后的部分。即使忍了好几年,如果没有提出要求的记录,这段时间的生活费也很难拿到。

因此生活费断了以后,第一步是写明日期和所需金额,用短信或内容证明邮件提出要求。

金额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确定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和财产、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平、孩子由谁带着。不清楚对方收入的,可以申请财产申报和财产查询(家事诉讼法第48条之2、第48条之3)。

带着孩子的,往往把孩子的部分作为抚养费、配偶的部分作为扶养费分开请求。整理好孩子补习费和医疗费的收据、月租和物业费明细,说明金额会更容易。

离婚诉讼期间,可以申请事前处分

离婚诉讼或调解正在进行的,可以不等判决,申请先行支付生活费的事前处分(사전처분)(家事诉讼法第62条)。事前处分没有执行力,不能直接扣押,但不遵守的,可能被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过怠料)(同法第67条)。

扶养费审判确定后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履行命令;约定按月支付的款项3期以上未付的,还可以申请监置(同法第64条、第68条)。也可以凭裁判文书扣押工资或存款。

Jisan 家事案件中心这样处理

  1. 1

    留下提出要求的记录

    还没有提出要求记录的,先寄出写明金额和日期的要求书,确定请求的起算点。

  2. 2

    整理所需金额

    收集每月生活费、孩子的费用和双方收入材料,计算请求金额。

  3. 3

    调解·审判或事前处分

    离婚前的,申请扶养费调解和审判;离婚诉讼期间的,一并申请事前处分。

  4. 4

    确保履行

    决定后仍不支付的,依次采取履行命令、监置、强制执行。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 Hansol Kim

    Hansol Kim 代表律师

    前仁川地方检察厅、水原地方检察厅安山支厅、大田地方检察厅洪城支厅检察官

    查看简介 →
  • Miso Kim

    Miso Kim 合伙人律师

    前 Daehwan 律师事务所 · Wemade 株式会社法务组企业内部律师 · Oracle 律师事务所

    查看简介 →

常见问题

离婚后扶养费怎么办?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婚姻存续期间的义务,离婚确定后就不能再请求。离婚后的生活通过财产分割、抚慰金和孩子的抚养费来解决。

对方在隐瞒收入。

申请财产申报后,对方必须提交财产目录;仍不足的,法院可以向金融机构等进行财产查询。显示对方刷卡记录或生活水平的材料,也可以用来推算收入。

住在一起却不给生活费。这也能请求吗?

可以请求。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论是否分居都负有扶养义务。请先留下要求支付生活费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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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生活费(扶养费):请先与我们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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