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争吵到最后,把对方的手机摔了,屏幕碎了
- 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被以在车上留下划痕告诉
- 把分手恋人的行李扔了,被人报了警
- 被怀疑与多人一起砸坏了店里的器物
- 邻居故意弄坏我的东西,我想提出告诉
相关法条
刑法(형법)第366条(毁损财物等)
毁坏·藏匿他人的财物、文书、电子记录等,或以其他方法损害其效用的,处3年以下徒刑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未遂的也予以处罚(第371条)。
刑法第369条第1款(特殊毁损)
显示团体或多众的威力,或携带危险物品毁坏财物的,处5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暴力行为等处罚相关法律(폭력행위 등 처벌에 관한 법률)第2条第2款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毁损财物的,加重至刑法规定刑罚的二分之一。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不砸坏也可能构成毁损
损害效用,是指使物品无法按原本用途使用。往车上泼脏东西使其无法直接驾驶,或者把文件藏起来使其无法使用,也可能属于这一情形。
反之,如果是不小心掉落弄坏的,因为没有故意,不构成毁损财物(재물손괴)。是故意为之、一气之下扔出去,还是碰撞后掉落,用影像和目击者加以确认很重要。
与暴力一同被告诉时,和解的效果不同
争吵中砸坏东西,常常会与暴力或胁迫一同被告诉。暴力·胁迫在被害人不希望处罚时不能提起公诉,但毁损财物不属于这类犯罪,和解后案件仍然存在。在和解书中写上不希望处罚的措辞,决定处分时会得到体现。
如果多人一起砸,或手持危险物品,就会以特殊毁损或暴力行为处罚法上的共同毁损加重处罚。这就是为什么要区分每个人的行为、分别陈述谁做了什么。
修理费要核对依据
请确认对方要求的金额是否与实际修理报价相符,是否把原有的划痕也算了进去。用报价单和照片核对范围后再赔偿,既能在刑事处分中得到体现,也能一并解决民事纠纷。
如果您是告诉的一方,需要有能证明对方故意毁坏的材料。一并提交毁损前后的照片、记录对方发火时所说的话的视频或信息、修理报价单,就容易反驳对方"只是失误"的主张。Jisan 会附上这些材料撰写告诉状,并陪同参加告诉人调查。
影响处分和刑期的情节
不利因素
- · 手持危险物品或多人一起
- · 损害金额大
- · 对同一对象反复实施
- · 同时有暴力·胁迫行为
有利因素
- · 偶发的经过
- · 赔偿修理费并和解
- · 损害程度轻微
- · 没有前科
Jisan 刑事案件中心这样应对
- 1
代表律师咨询
听取当时的情况,决定是争辩故意,还是承认并弥补损害。
- 2
收集现场材料
把CCTV、行车记录仪、目击者、毁损前后的照片按时间顺序对应起来。
- 3
陪同调查
陪同参加调查,对不当提问当场提出意见。
- 4
提交意见书
附上修理范围和赔偿记录,在处分前提交意见书。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常见问题
我一气之下扔出去的东西,把对方的东西也砸碎了。
如果是想砸碎对方的东西,或者明知可能会砸碎还扔出去,就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扔的方向和距离、周围的情况都是判断材料,如果有视频,请先保全。
把分手恋人的行李扔了,会有问题吗?
如果东西归对方所有,扔掉或藏起来也可能被视为损害了效用。宜定好期限通知对方来取,并保留期间代为保管的记录,这样更稳妥。
我想告诉故意弄坏我东西的人。
需要有能证明对方是故意的材料。请收集视频、前后往来的信息、修理报价单后提出告诉;修理费可以与刑事程序分开,另行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