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心 · 分情况指南

因家庭暴力警察来过之后

因夫妻吵架或家人争执警察出警后,有时当晚就会被采取不能回家的措施。我们整理了警察离开后要遵守什么,以及接下来会有哪些程序。

现在马上要做的事

请先整理在出警现场领到的文件和听到的话。当晚采取的措施就是之后程序的起点。

  • 如果收到了紧急临时措施(긴급임시조치)决定书或告知书,确认是迁出住所、禁止在100米内接近、禁止打电话·发短信中的哪一项。
  • 如果必须离开家,确定这几天的住处;必需的物品,请求警察陪同去取。
  • 如果自己也受了伤,立即就诊并给受伤部位拍照留存。
  • 记下争执的经过和时间、拨打112报警的时间、当时在场的家人。

这些事千万不要做

联系配偶要求撤回报警,或让其他家人去劝说,可能被看作违反禁止接近或对被害人施压。也不要在喝酒后到家附近去。没有正当理由不遵守临时措施(임시조치)中的迁出住所、禁止接近、禁止联系的,可能被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或拘役。

如果有孩子上下学或生活费等确需联系的事,不要直接联系,请先寻找通过辩护人转达或向法院申请变更措施的方法。

案件的走向

司法警察官采取紧急临时措施的,会在48小时内向法院申请临时措施,由法官决定临时措施。迁出住所和禁止接近等临时措施不得超过2个月,但最多可以延长两次。

警方结束侦查后,把案件移送给检察官时,可以就是否适合作为家庭保护案件处理提出意见。检察官可以向刑事审判提起公诉、移送家庭法院作为家庭保护案件,或以接受咨询为条件作出缓起诉。

被移送为家庭保护案件时

家庭保护案件(가정보호사건)是以限制接近、听讲命令、保护观察、委托咨询等保护处分代替刑罚的程序。会安排与法院调查官面谈和审理日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辅佐人(보조인)。自行开始接受咨询的记录、家人的意见、防止再犯的计划,都会在确定处分时被考虑。

即使被害人不希望处罚,也可能作为家庭保护案件处理。反之,如果有伤害或反复的暴力,进入刑事审判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如果自己也被打了,或正在考虑离婚

如果是互相动手的争执,双方都可能既是家庭暴力行为人又是被害人。自己受到的伤害也要用就诊记录和照片留存,整个事件的经过才能得到公允的整理。

如果同时在考虑离婚或抚养权问题,刑事程序中的陈述和处分结果也可能在家事案件中作为材料使用。与其情绪化地指责对方,不如以日期和行为为中心只陈述事实,这对两边的程序都更有利。

Jisan 如何提供帮助

咨询时,我们会先整理临时措施的范围和应遵守的事项,必要时考虑申请撤销或变更。在警察调查前用预计问题进行演练,陪同调查,并提交认为适合作为家庭保护案件处理的意见书或争辩嫌疑的意见书。被移送为家庭保护案件的,由 Jisan 作为辅佐人提交意见书并出席审理日期。如果在临时措施期间有确需联系的事,我们也会一起理清哪种途径安全。即使是出警第二天,也请在调查日程确定前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配偶撤回报警,案件就结束了吗?

如果是单纯暴行,可以因不希望处罚而免于刑事处罚,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检察官也可以作为家庭保护案件处理。伤害或特殊暴行与是否希望处罚无关,都可能被起诉。

我被打的部分也能一起报警吗?

如果双方都有暴行,可以各自就受到的伤害报警,调查会一并进行。尽快留下就诊记录和照片很重要。

对临时措施决定可以不服吗?

决定有违反法令或重大事实误认,或明显不当的,可以自被告知之日起7日内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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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定下调查日期,请在到案之前先联系我们。

请通过下方任一即时通讯工具给我们发消息。工作人员会先在聊天中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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