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马上要做的事
报警后收到的文件是警方的紧急应急措施(긴급응급조치)还是法院的暂定措施(잠정조치),期间和不服方法都不同。请按以下顺序确认。
- 记下所收文件的名称、决定日期和被告知的日期。对暂定措施的抗告,须自被告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
- 确认被禁止的行为范围。如果是禁止接近,看对象(本人、同居人、家人)和场所(住所、工作单位);如果是禁止联系,看是否包括电话·短信·通讯软件·社交媒体全部。
- 与对方往来的全部消息不要删除,进行备份。对方先联系的记录也很重要。
- 如果有共用物品、钱款问题、子女问题,不要直接联系,列成清单整理好。
这些事千万不要做
因为觉得冤枉而联系对方解释,是最常见的错误。道歉短信、说要归还物品的联系、拜托朋友传话、用新号码或其他账号发的消息、在对方社交媒体上留下的评论和点赞,都可能被视为被禁止的接近。
即使对方先联系,也不要回复。如果偶然碰面,不要搭话,立即离开,并记下时间、地点和去那里的原因,日后有助于说明并非故意接近。
之后的程序
警方会经过被害人调查和联系记录分析后进行犯罪嫌疑人调查,认为有嫌疑的,把案件移送给检察官。检察官判断是否起诉,必要时向警方提出补充侦查要求。
暂定措施中的禁止接近和禁止联系不得超过3个月,但最多可以延长两次,每次3个月。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处分的,暂定措施即失效。决定内容有与事实不符之处或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
调查中可以争辩的部分
跟踪骚扰犯罪(스토킹범죄)是指违背对方意愿、没有正当理由持续或反复进行联系或接近,引起不安感的行为。会逐一查看联系的次数和期间、何时知道对方拒绝的意思、是否有联系的理由、话语内容是否具有威胁性。
判例看的不是对方实际上是否感到不安,而是行为在客观上是否足以引起不安感。所以,与其主张“对方也觉得没关系”,不如提交能显示整个对话脉络的材料更有说服力。
如果考虑和解
跟踪骚扰犯罪即使被害人不希望处罚也可以处罚,但和解在缓起诉(기소유예)或量刑上会被重点考虑。如果处于禁止接近和联系的状态,和解意向也不能直接转达,需要找通过辩护人转达的方法。如果已自行开始接受咨询或治疗项目,请一并提交相关记录。
被认定有罪的,可能在判刑的同时被判处200小时以内的听讲命令(수강명령)或跟踪骚扰治疗项目履修命令。事先接受咨询的记录可以作为再犯风险低的材料;删除联系方式、搬家等避免再次碰面的措施,也建议一并整理。
Jisan 如何提供帮助
咨询时,我们会一起阅读决定书的范围,区分要遵守的和要争辩的。在期限内判断是否需要抗告或申请撤销·变更,调查前用预计问题演练后陪同调查,并提交整理了联系记录的辩护人意见书。如果希望和解,与被害人一方的和解联系由 Jisan 代为负责,避免违反禁止接近·联系的措施。如果收到了决定书,请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违反警方下达的紧急应急措施,也会受到处罚吗?
不履行紧急应急措施的,可能被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但检察官未申请事后批准或法官未予批准的情形除外。
住在同一个街区,难免碰面,必须搬家吗?
基本原则是不进入决定书规定的距离和场所范围之内。如果生活圈重叠、难以遵守,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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