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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害·胁迫

单纯暴力和胁迫,被害人不希望处罚就不能处罚;但如果涉及伤害或危险物品,即使和解也可能被处罚。以什么罪名定性,在案件初期就会确定。

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在酒桌上起了争执,互相推搡,却只有我被告诉
  • 我是先挨打才挡了一下,对方却交了一份需治疗2周的诊断书
  • 开车时发生争执,下车吵了几句,却被说是特殊暴力
  • 因为一气之下发的短信,被以胁迫告诉
  • 对方要求的和解金太高
  • 我被人打了,想提出告诉

相关法条

刑法(형법)第260条(暴力、对尊亲属暴力)

对他人身体施加暴力(폭행)的,处2年以下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不得违反被害人明示的意思提起公诉(第3款)。

刑法第257条(伤害)

伤害他人身体的,处7年以下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即使被害人不希望处罚,也可以处罚。

刑法第261条(特殊暴力)、第258条之2(特殊伤害)

显示团体或多众的威力,或携带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的,处5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造成伤害的,处1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刑法第283条(胁迫)

胁迫他人的,处3年以下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不得违反被害人明示的意思提起公诉。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各罪名法定刑与和解的效果

  • 暴力

    依据
    刑法第260条第1款
    法定刑
    2年以下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
    被害人不希望处罚时
    不得提起公诉
  • 对尊亲属暴力

    依据
    刑法第260条第2款
    法定刑
    5年以下徒刑或7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被害人不希望处罚时
    不得提起公诉
  • 特殊暴力

    依据
    刑法第261条
    法定刑
    5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被害人不希望处罚时
    可以处罚
  • 伤害

    依据
    刑法第257条第1款
    法定刑
    7年以下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被害人不希望处罚时
    可以处罚

因暴力·特殊暴力致人受伤或死亡的,依照伤害·重伤害·伤害致死的规定处理(刑法第262条)。以国家法令信息中心(韩国法制处运营的法规查询网站)现行法令(2026年10月)为准。

暴力与伤害,不是一张诊断书就能区分的

暴力是指对他人身体行使有形力,不打人、只是推搡或扔东西也可能属于暴力。伤害则要求出现身体健康状况恶化的结果。对方提交了诊断书,并不意味着马上构成伤害;如果是能自然痊愈的轻微伤口,也有不被认定为伤害的情况。

我们会确认诊断书是否在事发几天后才开具,诊断内容是否与当时的情况相符,是否确实有治疗记录。以暴力还是伤害定性,和解的效果会完全不同。

互殴与正当防卫

为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现时的不当侵害而实施的行为,有相当理由的,不予处罚(刑法第21条)。但如果双方都抱着攻击对方的意图打架,仅凭先挨打这一点,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정당방위)。

判断因素包括:是否是为了防御而采取的行动,是否超出了阻挡的程度,是否有其他躲避的方法。即使超出了限度,如果是在夜间或不安的情况下出于恐惧或慌乱,也可以不予处罚(同条第3款)。因此,我们会逐个画面分析CCTV拍到的先后顺序、谁先动的手、来回了几次。

有危险物品,罪名就会改变

即使不是凶器,只要根据使用方法能让对方感到危险的物品,就被视为危险物品。瓶子、椅子、雨伞,有时连汽车也可能属于此类。一旦被认定携带了危险物品,就构成特殊暴力或特殊伤害,不适用反意思不罚的规定。

特殊伤害没有罚金刑,一旦被起诉,就会在徒刑范围内量刑。实际上如何使用了那件物品、是否处于足以让对方感到危险的情况,都是可以争辩的部分,所以要尽快保全现场视频和目击者陈述。

和解时机与不希望处罚声明书的效力

单纯暴力和胁迫,被害人表明不希望处罚的意思后,就不能提起公诉,案件即告结束。这一意思表示可以在一审宣判之前作出,一旦撤回处罚请求,就不能再要求处罚(刑事诉讼法第232条第3款)。

伤害和特殊暴力等即使和解也可能被处罚,但会在处分和量刑中得到很大体现。被害人拒绝和解或不知道其联系方式的,在审判阶段研究刑事提存(형사공탁)(提存法第5条之2)。要确认和解书中除金额外,是否写有不希望处罚的措辞。

一条短信也可能构成胁迫

胁迫只要告知足以使对方产生恐惧的危害即可成立,不问是否真的打算实施。即使是一气之下发出的信息,也可能因内容和前后对话被以胁迫告诉。

反之,如果只是一时的情绪表达,或从整段对话来看并非告知危害,就可能不构成胁迫。不要把有问题的那条信息单独拿出来看,请用截图或备份保存前后全部对话。

影响处分和刑期的情节

不利因素

  • · 使用危险物品或多人一起施暴
  • · 伤势重或治疗期长
  • · 单方面反复殴打
  • · 报复或试图接近被害人
  • · 有暴力前科,或在缓刑期间犯罪

有利因素

  • · 对方先攻击或挑衅
  • · 损害轻微,属于偶发
  • · 与被害人和解,出具不希望处罚声明书
  • · 无法和解时办理刑事提存
  • · 没有前科

Jisan 刑事案件中心这样应对

  1. 1

    代表律师咨询

    在首次咨询中确定是否属于互殴、能否主张正当防卫、是否是需要和解的案件。

  2. 2

    保全视频和记录

    店铺或街道的CCTV保存期很短。优先保全视频、目击者和信息。

  3. 3

    调查演练与陪同

    按画面整理预期问题进行演练,在调查室里对诱导性提问当场提出意见。

  4. 4

    意见书与和解方向

    提交争辩正当防卫或伤害不成立的意见书;承认的案件,一起确定和解的时机和方式,与被害人一方的和解联系由 Jisan 代为负责。

  5. 5

    为被害人代理告诉

    如果您是被打的一方,我们整理诊断书和视频撰写告诉状,并陪同参加告诉人调查。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 Hansol Kim

    Hansol Kim 代表律师

    曾任仁川地方检察厅·水原地方检察厅安山支厅·大田地方检察厅洪城支厅检察官

    查看简介 →
  • Bonwoo Koo

    Bonwoo Koo 代表律师

    违反资本市场法、投资诈骗、侵占·背信等经济刑事案件

    查看简介 →

常见问题

我也挨了打,要反告对方吗?

如果确实挨了打,可以告诉,双方会作为互殴一起接受侦查。但如果只把它当作逼对方和解的施压手段,反而可能降低陈述的可信度。宜先整理好本人的受害材料和防御情况,再作决定。

和解书上没有不希望处罚的措辞,会怎样?

在单纯暴力·胁迫案件中,如果只是收付了和解金,不希望处罚的意思没有传达给侦查机关或法院,案件就会照常进行。必须在和解书中明确写明不希望处罚的意思,并把这份文件提交给侦查机关或法院,才会产生效力。

被害人要求的和解金高得离谱。

和解不是义务,金额也没有固定标准。我们会以伤害程度、治疗费、类似案件的量刑为基础确定合理范围并提出方案;如果无法和解,可以在审判阶段通过刑事提存表达弥补损害的意愿。

被以暴力告诉的话,会判多少罚金?

单纯暴力的法定刑为2年以下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等。实际金额因暴力程度、伤势、前科、是否和解而不同,很难事先给出确定的数字。由于这是反意思不罚罪(반의사불벌죄),达成和解的话,就不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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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害·胁迫:请先与我们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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