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因为几年前用过的赌博网站,收到了警方的到案通知
- 听说查到了我往私设体育彩票网站充值的账户记录
- 我经营德州扑克酒吧,被怀疑把筹码换成了现金或商品券
- 我做过赌博网站的推广或账户管理工作
- 和熟人下赌注打牌,被查处了
相关法条
刑法(형법)第246条(赌博、惯常赌博)
赌博的,处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但仅属于一时娱乐程度的,不予处罚。惯常赌博的,处3年以下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247条(开设赌博场所等)
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博场所或空间的,处5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并可并处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第249条)。
国民体育振兴法(국민체육진흥법)第26条第1款、第47条、第48条
未经许可发行猜中体育比赛结果即可获得奖金的类似投注券的,处7年以下徒刑或7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利用其赌博的,处5年以下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对玩家的处罚因游戏种类而不同
使用网络赌场、百家乐、梯子·单双这类网站的,适用刑法上的赌博罪,法律只规定了罚金刑。反之,就真实体育比赛结果下注的私设体育彩票适用国民体育振兴法,对玩家也有徒刑。如果在一个网站上两种都玩过,就要分清在哪一种上下注了多少。
使用期间长、次数和金额大的,会被视为惯常赌博(상습도박),可能判处徒刑。侦查机关会把充值·兑换账户和服务器记录进行比对,所以凭记忆只承认一部分,会降低陈述的可信度。
对运营者和员工要看实际角色
像德州扑克酒吧这样游戏本身没有问题的营业,如果把筹码换成现金或商品券,或者介绍外部兑换商,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博场所。担任荷官、推广、账户管理的人,也会根据角色作为共犯或帮助犯接受侦查;运营收益属于没收·追征的对象,所以还要争辩实际获得的利益是多少。
也要看是否属于一时娱乐
熟人之间下少量赌注的游戏,可能被视为一时娱乐而不予处罚。要综合考虑赌注大小、参与者的经济状况、游戏的时间和地点、赢来的钱用在了哪里。
为筹集赌资而借钱或动用公司资金的,常常同时涉及诈骗或侵占问题。为避免只盯着赌博案件应对、却又引出其他案件,我们会一并检查整体情况。
影响处分和刑期的情节
不利因素
- · 使用期间长、金额大(惯常)
- · 使用了私设体育彩票
- · 参与运营·推广·兑换
- · 为筹集赌资实施了其他犯罪
- · 有同类前科
有利因素
- · 使用期间短、金额小
- · 主动戒赌并接受治疗或咨询
- · 家人承诺进行管理和支持
- · 没有前科
- · 没有或只有很少的运营收益
Jisan 刑事案件中心这样应对
- 1
代表律师咨询
确认使用的网站和游戏种类、期间和角色,分清适用的法律。
- 2
整理账户明细
按期间整理充值·兑换明细,与侦查机关的材料进行核对。
- 3
调查演练与陪同
事先演练关于使用经过和次数的问题,并陪同参加调查。
- 4
提交意见书
争辩惯常性或参与范围,附上治疗·防止再犯的材料,写成意见书提交。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常见问题
我只是一直输钱,也会被处罚吗?
赌博罪与输赢无关,只要下注参与即可成立。不过,如果只是充值而没有实际下注,就可以争辩,请核对一下记录。
是几年前的事了,现在还会被处罚吗?
公诉时效(공소시효)方面,刑法上的赌博和惯常赌博为5年,使用私设体育彩票为7年(刑事诉讼法第249条)。以最后一次使用之日为准计算,所以要准确整理期间。
因为赌博问题接受治疗有帮助吗?
坚持接受治疗或咨询的记录,会作为防止再犯的努力在处分和量刑中得到体现。比起形式上的登记,实际就诊的记录更重要。
充进赌博网站的钱能要回来吗?
为赌博而交付的钱,常被视为不法原因给付,很难请求返还。如果以网站拒绝兑换为由报警,可能会先暴露自己的使用事实,所以请整理好使用期间和金额后再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