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要咨询
- 以母亲的名义在贷款文件上签了字,被兄弟姐妹告诉
- 合伙人盖了我的印章制作了合同
- 修改了在职证明的内容交给银行
- 被指控超出被委托的范围制作文件
- 因编辑政府机关文件后提交而要接受调查
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형법)第231条(伪造·变造私文书等)、第234条(行使伪造私文书等)
以行使为目的,伪造或变造他人关于权利·义务或事实证明的文书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行使该文书的,处同样的刑罚。
刑法第225条(伪造·变造公文书等)、第229条(行使伪造等公文书)
以行使为目的,伪造或变造公务员或公务机关的文书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使该文书的,处同样的刑罚。
法条仅摘录要点。准确条文请在韩国国家法令信息中心(law.go.kr)查阅。
第一个争议焦点是是否得到许可
伪造是指没有制作权限的人以他人名义制作文书。名义人事先许可的,不构成伪造;口头许可,或平时一直委托其处理文件等默示承诺,也会成为争议点。
许可的范围也很重要。如果只委托办理贷款申请,却连担保文件也一并制作了,超出范围的部分可能被评价为伪造。一般认为,不会仅因名义人事后许可,就使已经成立的伪造消失。
制作和提交分别处罚
把伪造的文书交给银行、法院、政府机关的,另行成立行使伪造私文书罪(위조사문서행사),处同样的刑罚。如果用该文件借了钱,还可能加上诈骗罪。
公文书的处罚要重得多。伪造公文书只规定了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没有罚金刑,所以修改居民身份证或政府机关签发文件的案件,从一开始就要谨慎应对。
没有伪造他人的身份证件或公文书,而是原样当作自己的来使用的,涉及不正当行使公文书(공문서부정행사,刑法第230条)。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禁锢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比伪造轻。
家人之间也可能受到处罚
适用于亲属间财产犯罪的亲属相盗例(친족상도례)不适用于文书犯罪。即使是父母或兄弟姐妹名义的文件,未经许可制作的也属于处罚对象。
另外,伪造私文书不是反意思不罚罪,即使与名义人和解,案件也不会自动结束。但名义人不希望处罚的意思和弥补损害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到处分中。
影响处分和刑期的情节
不利因素
- · 用伪造的文书借钱或处分财产
- · 反复伪造多份
- · 伪造或行使公文书
- · 损害未得到弥补
有利因素
- · 有可视为名义人默示承诺的情况
- · 未行使或没有实际损害
- · 与名义人和解并取得不希望处罚书
- · 没有前科
Jisan 刑事案件中心的应对方式
- 1
确认文书和经过
查看涉事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制作经过,判断能否争议承诺或委托范围。
- 2
收集承诺材料
收集与名义人往来的消息,以及平时代为处理文件的记录。
- 3
陪同调查
一同参加询问谁许可了什么的调查,帮助您陈述不动摇。
- 4
提交意见书
争辩伪造是否成立,或在承认的情况下附上弥补损害和不希望处罚的材料提交意见书。
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
常见问题
名义人母亲说不希望处罚,案件就结束了吗?
伪造和行使私文书不是反意思不罚罪,案件不会马上结束。但如果名义人陈述事实上许可过,伪造本身可能不成立;不希望处罚的意思也会反映到处分中。
我修改了扫描的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了出去。
根据以什么方式制作、是否打印后提交,是否认定为文书伪造的判断可能不同。请原样保存文件原件和发送经过,在咨询中确认。
公诉时效是多久?
伪造和行使私文书的法定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公诉时效为7年;伪造和行使公文书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公诉时效为10年(刑事诉讼法第249条)。伪造和行使的时间不同的,分别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