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马上要做的事
写告诉状之前,请先收集证据。很多资料一旦被对方察觉就会被删除或消失。收集到的资料不要修改或编辑,保持原样。
- 聊天内容除截图外,还要用聊天室导出功能另存文件。对方的个人资料和账号信息也一并保存。
- 如果有汇款,从银行App下载PDF格式的交易明细。合同、收据、借条原件另外保管。
- 如果受了伤,立即去医院就诊,领取诊断书和就诊记录,并给受伤部位拍下能看到日期的照片。
- 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通常两周到一个月就会被删除。请拜托店铺或物业管理处保存,难以做到的,立即报警并请求调取。
- 按日期顺序写下何时、何地、何人、做了什么、怎么做的。
不该做的事
不能因为气愤而夸大事实。即使只有一部分与事实不符,整个告诉内容也会变得难以采信;以虚假事实提起告诉,可能构成诬告罪。
不要去找对方理论,也不要在网上公开对方的真实姓名。这可能让您因名誉毁损等其他案件被反告。以收集证据为名偷看对方手机也会成为问题。
告诉状交到警察局
自2026年10月2日起,告诉(고소)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司法警察官提出(《刑事诉讼法》第237条)。随着检察厅被废除、公诉厅成立,接收告诉状的机关统一为警方。通常向管辖对方住址或事发地的警察局民愿室提交,并领取受理证。
告诉状上要写明对方的个人信息(不清楚的,写知道的部分)、希望处罚的事实,以及证明该事实的证据目录。按时间顺序简短地写,让侦查员读一遍就能明白发生了什么。去掉情绪和推测,在每项事实旁标上证明该事实的证据编号,更便于阅读。证据附复印件,原件在告诉人调查时带去出示。
提起告诉后到警方作出决定
警方应自受理告诉之日起3个月内结束侦查,决定是否移送(《刑事诉讼法》第238条,适用于2026年10月2日以后受理的案件)。在此期间会接到告诉人调查的通知。侦查员会再次询问告诉状中写的内容,并听取您对对方主张的反驳。调查前请重读告诉状,确认所说的日期和金额与告诉状一致。
开始侦查后超过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却未实质推进侦查的,可以向侦查机关负责人提出异议。对方应在14日内告知更换侦查员或提出侦查计划等措施;没有措施或对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在14日内向上级机关申请审查(第245条之11)。
如果收到了不移送通知
警方决定不移送(불송치)的,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其意旨和理由,并一并寄送决定书和异议申请的说明·格式(第245条之6)。2026年10月2日以后收到通知的,异议申请(이의신청)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第245条之7第3款),提出后案件将移送给检察官。异议申请书中与其说自己冤枉,不如逐一指出决定书所写的不移送理由中哪里错了,有新证据的一并提交。
要反驳不移送的理由,就必须看卷宗。为提出异议申请,可以申请阅览·誊写侦查卷宗,认为有必要的,原则上会予以许可(第245条之12)。移送后,还可以申请面谈检察官陈述意见(第245条之13第2款)。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广域公诉厅长提起抗告(《公诉厅法》第57条)。
Jisan 如何提供帮助
提起告诉前,我们会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不符合要件的告诉只会浪费时间,还可能演变成反告,所以在这个阶段就会筛选。我们撰写告诉状、附上证据目录提交,并陪同参加告诉人调查。
如果收到了不移送通知,我们会先确认期限,准备异议申请和阅览卷宗。请整理好通知书或证据材料,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提起告诉,被骗的钱也能拿回来吗?
刑事告诉是请求处罚的程序,与拿回钱款是两回事。诈骗、侵占、伤害等案件可以在刑事审判中申请赔偿命令(배상명령)(《关于促进诉讼等的特例法》第25条),对方为了减轻处分有时也会提出赔偿或和解。如果目的是拿回钱款,请同时考虑民事程序。
撤回告诉后还能再提起吗?
告诉可以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撤回,但一旦撤回,就不能就同一案件再次提起告诉(《刑事诉讼法》第232条)。在收齐和解金之前,不要写撤回书。
告发人也能对不移送提出异议申请吗?
告诉人和被害人等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告发人仅在像诬告这样有直接利害关系、相当于犯罪被害人,且属于总统令规定的犯罪时,才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之7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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