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确认的事
起诉书寄来时,法院会向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书面寄送有关国选辩护人(국선변호인)的告知(《刑事诉讼规则》第17条)。请先拿出信封里的告知书,按以下顺序确认。
- 看告知书上是否写有“没有辩护人不得开庭的案件”。如果是,本人不委托的话,由法院指定国选辩护人。
- 如果不是这类案件,就考虑是否因经济困难难以委托。这种情况下需要被告人申请才会指定(《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
- 如果打算申请,一并准备领取者证明书、健康保险费缴纳确认书、所得金额证明等说明经济状况的材料(《刑事诉讼规则》第17条之2)。
- 确认第一次公审日期,算一算在那之前辩护人还有没有时间看卷宗。
法院主动指定的情形
被告人被拘留时、未成年或70岁以上时、听力和言语均有障碍时、疑似有心神障碍时、以相当于最低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监禁的案件被起诉时,没有辩护人的,法院会依职权指定国选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
即使不属于这些情形,法院根据年龄、智力、受教育程度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在被告人不反对的范围内指定(同条第3款)。还要知道,在侦查阶段,除了令状实质审查和逮捕·拘留适当性审查之外,不会配备国选辩护人。
权限相同,开始的时间不同
国选辩护人也和私选辩护人(사선변호인)一样,可以阅览·复印卷宗、对证据发表意见、询问证人、提交辩论要旨书。在法庭上能做的事没有区别。
区别在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由谁来选。国选辩护人在起诉后由法院指定,被告人不能挑选人选。私选辩护人可以在警察调查前就委托,因此可以陪同调查,并在移送前提交意见书。哪一种更合适,取决于是否要争辩案件、卷宗有多少、是否涉及工作或资格问题。
如果是拘留案件,能多频繁地会见也是要考虑的。卷宗多、证人多的案件,需要在两次开庭之间与辩护人见面核对陈述。不论国选还是私选,请在第一次开庭前至少见一次面,一起看起诉书和证据目录。被告人被拘留的,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
想更换国选辩护人时
被告人不能随意更换国选辩护人。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法院认为申请适当,或认为国选辩护人未尽职履行职务的,可以撤销指定(《刑事诉讼规则》第18条第2款)。
申请变更之前,请先按指定通知书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一下。请求在开庭前见面一起看卷宗,并把自己想争辩的部分整理成备忘录交给对方,沟通会顺畅得多。委托私选辩护人后,国选辩护人的指定即被撤销(同条第1款第1项)。
Jisan 如何提供帮助
咨询由代表律师亲自进行。我们会查看起诉书和告知书,如实告诉您本案是否属于指定国选辩护人的对象,以及以私选方式进行会有什么不同。决定委托后,我们从阅览卷宗开始,费用在咨询结束后告知。如果还在侦查阶段,我们从陪同调查和撰写意见书开始代理。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申请指定国选辩护人要在什么时候之前?
法律没有规定期限。但国选辩护人需要时间看卷宗、与被告人商量,所以建议收到告知书后尽快申请。申请被接受后,法院会告知指定的事实和辩护人。
说是已经指定了国选辩护人,但还没有联系我。
指定通知书上写有国选辩护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果第一次公审日期临近仍没有联系,请先打电话约定见面日期。仍联系不上的,可以把情况告知法院负责的审判庭。
继续阅读
- 收到起诉书时 →
- 收到罚金简易命令时 →
- 第一次开庭前准备证据意见和证人 →
- 如何准备悔过书、请愿书和量刑材料 →
- 一审判决后考虑上诉时 →
- 接到警方到案要求时 →
- 警方调查结束后到出结果之前 →
- 家里或公司遭到扣押搜查时 →
- 和解金多少比较合适 →
- 我想推迟到案日期 →
- 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的阅览、修改与拒绝签名 →
- 申请辩护人参与调查 →
- 让我以参考人身份到案 →
- 手机电子取证的参与和筛选程序 →
- 我收到了禁止出境通知 →
- 案件移交公诉厅之后(移送后的补充侦查要求) →
- 警方不移送后,告诉人提出了异议申请 →
- 外国人成了犯罪嫌疑人 →
- 家人被逮捕时 →
- 被作为现行犯逮捕或紧急逮捕时 →
- 令状实质审查当天的准备 →
- 会见被拘留的家人与家人要做的事 →
- 拘留适当性审查与保释 →
- 缓刑并附保护观察、社会服务、听讲命令时 →
- 交不起罚金时 →
- 前科记录会保留到什么时候 →
- 公务员、教师、军人卷入刑事案件时 →
- 受到侵害想提起告诉时 →
- 借钱还不上被以诈骗罪告诉时 →
- 提起告诉后如何确认进展和查看卷宗 →
- 在刑事审判中申请赔偿命令的方法 →
- 收到加害人已办理刑事提存的通知时 →
- 被害人一方签和解书时要注意的事 →
- 遭受犯罪侵害时可以获得的支援 →
- 因酒驾被查时 →
- 因暴行被报警时 →
- 因群聊发言被以侮辱罪告诉 →
- 想以诬告罪反告对方 →
- 和警察发生了肢体冲突 →
- 因评价帖被以名誉毁损罪告诉 →
- 偷偷录下的音频能用作证据吗 →
- 因跟踪骚扰被报警时 →
- 因家庭暴力警察来过之后 →
- 事故后直接离开,却接到警方联系时 →
- 被以虐待儿童举报时 →
- 因报复性驾驶被报警时 →
- 作为电信诈骗取款人被警方联系时 →
- 公司说要以侵占罪告诉时 →
- 因二手交易被以诈骗罪告诉时 →
- 出借银行账户后被止付时 →
- 因无人商店·超市盗窃被警方联系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