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心 · 分情况指南

交不起罚金时

罚金应自确定之日起30日内缴纳,始终不缴纳的,可能被留置于劳役场。我们整理了劳役场期间如何确定,以及分期缴纳和申请社会服务按什么顺序进行。

先要确认的事

  • 在判决书或简易命令书中找到罚金金额,以及“不缴纳罚金的,按每日若干元折算的期间留置于劳役场”的字样。
  • 以确定之日为基准,计算30日是哪一天(《刑法》第69条第1款)。
  • 确认罚金是否在500万韩元以下,是否与有期徒刑或监禁一并判处。能否申请社会服务就取决于这些。
  • 收集领取者证明书、领取失业补助的材料、诊断书等能说明经济状况的文件。

劳役场期间在判决中已经确定

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一并确定不缴纳时的劳役场留置(노역장 유치)期间(《刑法》第70条第1款)。期间为1日以上3年以下(第69条第2款);罚金在1亿韩元以上的,应定为300日以上,5亿韩元以上的为500日以上,50亿韩元以上的为1000日以上(第70条第2款)。

即使只缴纳一部分,留置天数也会按所缴金额的比例减少(第71条)。所以即使无法一次缴清,先缴纳力所能及的部分也不吃亏。如果判决确定前有被羁押的天数,有时会将这些天数折抵罚金,请一并查看判决主文。

分期缴纳或延期缴纳的方法

可以向公诉厅负责执行的部门申请分期缴纳或延期缴纳。适用对象包括基本生活保障领取者、部分次贫阶层、残疾人、领取失业补助的人、获得个人回生开始决定的人、本人或同住家人需要治疗1个月以上的人等,由检察官许可(《关于财产刑等的公诉厅执行事务规则》第12条)。期限为6个月以内,可以每次延长3个月,最多两次。

获得许可后没有正当理由两次未缴纳的,许可可能被撤销。请把缴纳日期记在日历上,有情况时提前告知负责人。

申请社会服务是这样进行的

5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已确定但无力缴纳的,可以自检察官发出缴纳命令之日起30日内,或获得分期缴纳或延期缴纳许可的在许可期限内,向管辖住所地的地方公诉厅检察官申请社会服务(《关于罚金未缴纳者社会服务执行的特例法》第4条)。检察官应自申请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应自请求之日起14日内决定是否许可(第5条、第6条)。

获得许可后,会确定与剩余罚金相当的时数,须自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次6个月(第11条)。原则上每天执行不超过9小时(第10条),中途也可以缴纳剩余罚金结束服务(第12条)。未获许可的,应自被告知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金,不缴纳的将被留置于劳役场(第6条第5款)。

如果拖着不缴

确定后超过30日仍不缴纳的,会收到缴纳催告;仍不缴纳的,将进入为劳役场留置而进行的执行程序。如果一直回避联系,可能会在因其他事情遇到警察时被当场控制。经济困难的话,与其拖着,不如先联系执行部门,申请分期缴纳或社会服务。

Jisan 如何提供帮助

如果罚金尚未确定,我们会先看看有没有通过申请正式审判或上诉来争辩的余地。如果已经确定,我们会根据经济状况,在分期缴纳、延期缴纳、社会服务中确定合适的顺序,并一起整理所需材料。咨询可以先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进行。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进了劳役场之后交钱,可以出来吗?

缴纳剩余罚金后,会扣除相应金额的留置天数(《刑法》第71条),所以缴清全部剩余金额,留置即告结束。也可以由家人代缴,请向执行部门确认缴纳方法。

罚金超过500万韩元,就不能做社会服务吗?

可以转为社会服务的罚金为500万韩元以下(《关于罚金未缴纳者社会服务执行的特例法施行令》第2条)。超过的,应先考虑申请分期缴纳或延期缴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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