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应立即做的事
无论是辞职前还是辞职后,请先保存好以下材料。
- 将劳动合同、工资明细、工资入账的存折记录以照片或PDF保存。
- 收集能显示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出入记录、排班表照片、消息)。
- 与老板或管理人员谈工资的消息不要删除,截图保存。
- 确认居留届满日和预定出境日。
- 如果是雇佣许可制劳动者,确认是否加入了出境期满保险以及金额。
不应做的事
很多人因为急于了结而失去了应得的钱。
- 在拿到全部款项前签署不希望处罚的文件。
- 签署已收到全部款项的确认书。
- 拿走公司物品或动用公司账户。
- 雇佣许可制劳动者未经许可就立即在别处开始工作。
举报会影响居留吗
判例认为,没有就业资格的外国人也可以领取已提供劳动的报酬和工伤保险给付(大法院1995年9月15日宣告 94누12067 判决)。劳动监督官调查拖欠工资的业务,属于认定需要优先救济受害时可以免除出入境通报义务的业务(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70条之2第5项)。
但是否不予通报由承办公务员判断。如果居留状态不稳定,请在申诉前咨询,确定顺序和方法。
之后的程序
离职后,公司必须在14日内支付工资和退职金。不支付的,向地方雇佣劳动机关提出申诉,到场参加劳动监督官的调查,确认拖欠金额。自2026年10月8日起,对不支付工资和离职金品的雇主的处罚加重为5年以下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劳动基准法第107条)。该罪在劳动者不希望处罚时不得提起公诉,因此和解时何时签署不希望处罚书(처벌불원서)非常重要。
通过劳动厅程序仍拿不到钱的,通过民事诉讼或支付命令取得可以强制执行的依据,并对公司财产进行假扣押。公司倒闭或被认定没有支付能力的,可以申请代付金。
雇佣许可制劳动者的退职金主要通过出境期满保险领取,保险金在出境后14日内支付,3年内不请求即消灭。如果保险金看起来少于法定退职金,需要核算差额。
Jisan 法律事务所的协助方式
Jisan 法律事务所根据材料计算应领款项,并按居留日程确定申诉、诉讼、假扣押的顺序。陪同到劳动厅到场,协助翻译和陈述;出境后也作为代理人继续处理诉讼和执行。可用中文咨询。
如果临近出境、时间紧迫,请先通过本页面的聊天联系我们。
难以独自判断时
请在聊天中告诉我们您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先回复,再把案件转交给负责律师,由负责律师告诉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几年前的工资也能拿到吗?
工资债权原则上3年不行使即因时效消灭(劳动基准法第49条)。如果是很久以前的拖欠,请先按日期整理每笔款项应在何时支付。
老板威胁说要举报我的签证问题。
针对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一事以居留问题进行威胁,本身就可能构成问题。请保存威胁消息,并连同居留状态一起咨询,确定应对顺序。
工资不是转账而是只收现金,能证明吗?
即使收的是现金,也可以通过上下班记录、同事的陈述、与老板的消息、工作照片等证明工作的事实和约定的工资。请收集所有可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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