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企业
货款的时效可能不是5年,而是3年
Jongjin Park 合伙人律师2026.05.17谈到公司的应收款,常会听到“商业交易债权是5年”的说法。这话没有错。《商法》第64条规定,因商行为产生的债权的消灭时效为5年。问题在于同一条文的但书:其他法令规定了更短时效的,依照该规定。
《民法》中的3年时效
《民法》第163条列举了经过3年即消灭的债权。仅挑出与公司实务相关的项目,也为数不少:生产者和商人出售的产品和商品的价款,手工业者和制造者有关业务的债权,承包工程者有关工程的债权,以1年以内的期间约定的使用费和利息等。
因此,制造企业的交货款或批发零售企业的赊销货款,可能需要在3年内采取措施。约定每月收取的设备使用费,也可能适用短期时效。属于哪一项要根据交易内容来判断,因此在账簿上只用“应收款”一行笼统记录是有风险的。
- 商人出售商品的价款、制造者有关业务的债权为3年
- 承包工程一方的工程款债权也是3年
- 其他商行为债权原则上为5年
- 经判决或调解确定的债权为10年(《民法》第165条)
时效从可以请求支付价款时起计算。约定了付款日的,从该日起算;没有另行约定的,原则上从交货时起算。分多次交货的交易,每一笔的时效可能分别计算,如果只看最后一次交易日就放心,较早的货款可能会先消灭。
仅靠内容证明,时效不会中断
时效因请求,扣押·假扣押·假处分,以及债务人的承认而中断(《民法》第168条)。这里常被误解的是内容证明。用内容证明要求付款,仅属于诉讼外的催告;这种催告如果在6个月内不采取诉讼或假扣押等措施,就不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民法》第174条)。
如果时效届满只剩几个月,就要把寄出内容证明之日起的6个月看作起点,而不是截止期。反之,如果交易对象在余额确认书上盖了章,或在偿还一部分的同时承认了其余债务,时效可能因承认而重新起算,因此请把这类文件另外收好。
交易时间越长的对象,越容易拖延催讨。如果养成每季度互换债权余额确认书的惯例,就能在不伤害关系的情况下管理时效。如果已有接近3年的债权,即使金额不大,也建议先考虑支付命令或假扣押。
假扣押兼具中断时效和冻结对方财产的效果。如果听到交易对象情况正在恶化的传闻,那么无论时效如何,都又多了一个需要抓紧的理由。
本文旨在提供一般信息,并非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建议您接受咨询。
查看更多企业专栏
企业
员工4人以下的单位,就可以随意解雇吗
经常雇用劳动者4人以下的单位,不适用不当解雇的限制和救济申请规定。但如果不了解劳动者人数的计算方法以及仍然存在的义务,就会吃亏。
Jongjin Park 合伙人律师2026.06.26企业
拖欠工资的罚则,自10月8日起加重
自2026. 10. 8.起,拖欠退休金·工资的法定刑提高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本文整理了反意思不罚规定、迟延利息、3倍赔偿等雇主需要了解的变化。
Jongjin Park 合伙人律师2026.09.24企业
不当解雇救济申请的答辩书,从解雇通知书出发
劳动委员会寄来救济申请书副本后,公司必须证明解雇的正当性。本文写下了准备答辩书和审问会议的顺序。
Hyunwoo Kang 合伙人律师202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