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家事
指定抚养人时,比经济能力更先考虑的
Miso Kim 合伙人律师2026.03.18争夺抚养权的父母最先担心的,往往是钱。收入比对方少,会不会失去孩子?因为是爸爸,会不会处于不利地位?法院实际看重的,却在稍有不同的地方。
标准只有一个:孩子的福祉
民法第837条和第909条规定,父母协商不成的,由家庭法院以子女的福祉为标准确定抚养人和亲权人。谁破坏了婚姻,是在精神损害赔偿(위자료)中追究的问题,在判断抚养人时,这一点本身并不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即使是有外遇的配偶,如果一直很好地照顾孩子,也可以成为抚养人。
亲权人和抚养人也可以分别指定为不同的人,但实务中多指定为同一人。因为与孩子同住的父母需要能独自处理学校、医院、开立账户等事务,孩子的日常生活才不会过于动荡。共同亲权或共同抚养在法律上也是可能的,但需要父母住得近、能够经常协商,因此在矛盾激烈的案件中很难被采纳。
分量最重的情况
法院最看重的,是到目前为止实际上是谁在照顾孩子,以及孩子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法院倾向于选择不会让孩子的生活发生大的变动的一方,因此曾是主要照顾者这一事实处于判断的核心。
- 接送上下学、吃饭、就医、学校面谈主要由谁负责
- 孩子的年龄,以及能否和兄弟姐妹一起抚养
- 离婚后的住所和工作形态,能帮忙照看的人
- 孩子的意愿(13岁以上的,法院原则上应听取意见)
- 暴力、疏于照顾、酗酒等问题
- 尊重孩子与另一方父母关系的态度
经济能力和性别并不起决定作用
收入较少的一方成为抚养人后,可以从对方那里获得抚养费来弥补。因此,经济能力是考虑因素,但仅凭这一点不能决定抚养人。性别也不是标准。如果父亲实际上一直是孩子的主要照顾者,并能表明离婚后也有稳定抚养的计划,就可以被指定为抚养人。
孩子的意愿会被重点考虑,但不会直接成为结论。根据《家事诉讼规则》(가사소송규칙)第100条,孩子13岁以上的,法院原则上要听取其意见;更小的孩子,有时也会在家事调查过程中了解其想法。父母逼迫孩子选择一方的情节,反而可能被作不利评价。
分居开始的那一刻很重要
分居一旦开始,从那时起的抚养状态就会影响此后的判断。如果一方带着孩子离开并抚养了很长时间,这种状态可能会固定下来,因此如果与孩子分开了,不要拖延,应通过事前处分(사전처분)申请指定临时抚养人。反之,瞒着对方把孩子带出来,在法院看来可能印象不佳,需要慎重。
本文旨在提供一般信息,并非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建议您接受咨询。
查看更多家事专栏
家事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2年,是不会延长的期限
财产分割请求权自离婚之日起经过2年即消灭,这一期限既不会中断,也不会延长。本文梳理了除斥期间的含义、只请求一部分时的风险,以及放弃承诺书的效力。
Miso Kim 合伙人律师2026.05.28家事
婚姻无效与婚姻撤销,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成为夫妻的意思,争议婚姻无效;如果是因受骗或被强迫而结婚,则争议婚姻撤销。本文比较了三条途径的要件、期限,以及对子女和记录产生的结果。
Miso Kim 合伙人律师2026.03.31家事
协议离婚,法官不会问的事
在协议离婚确认期日,法院确认的只有离婚意思和子女问题。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不另行处理,离婚后仍会是一片空白。
Miso Kim 合伙人律师202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