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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家人被逮捕电话的那个夜晚

Hansol KimHansol Kim 代表律师2026.03.31

逮捕的消息通常毫无预兆,而且往往在夜里或周末到来。可能是警察用本人手机打来的电话,也可能是警察局发来的逮捕通知。挂断电话后,大多数人会马上穿好衣服奔向警察局,因为觉得哪怕见上一面才能安心。

家属探视与辩护人会见不同

然而即使去了警察局,刚被逮捕时调查往往还在进行,家属常常见不到人就只能回来。即使见到了,也只能简短地问候几句,而且谈话可能被听到或记录,很难谈论案情。

辩护人或者准备担任辩护人的人可以会见被逮捕的人(刑事诉讼法第34条)。能够交流发生了什么、到目前为止在调查中说了什么、今后如何陈述的场合,正是这种会见。被逮捕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可以独立于本人委托辩护人(第30条第2款)。被逮捕的人无法使用手机,所以实际上需要家属先行动起来。

警察实施逮捕后,如果没有辩护人,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案件名称、逮捕时间和地点、犯罪事实要点、逮捕理由通知被逮捕人指定的家属等(《侦查准则》(수사준칙)第33条第1款)。如果收到了通知书,其内容正是辩护人首先要确认的信息,请拍照保存。

48小时这个数字

自逮捕时起48小时内不申请羁押令的,必须释放(刑事诉讼法第200条之2第5款)。在这段时间里调查会持续进行,所作陈述将成为申请羁押令和羁押令实质审查(영장실질심사)的材料。被逮捕的人在慌乱中很容易问什么答什么。家属能够提供的最快帮助,是让辩护人在下一次调查之前先见到本人。

在此期间,家属要为羁押令实质审查收集材料,例如居民登记誊本(주민등록등본)、家庭关系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在职证明等,用来说明此人不会逃跑或销毁证据。被逮捕的时间、警察局、承办部门、罪名也要写在纸上。

计算48小时的起点就是被逮捕的时间。如果被逮捕的人正在服药,带上药名和处方告知警察局,也是家属要做的事。

那天夜里不要做的事

  • 联系受害人或案件相关人员解释情况
  • 清理被逮捕人的手机或电脑
  • 猜测被逮捕的人可能说了什么,与其他家人或熟人统一口径

情急之下做的事一旦被看作是拉拢或企图销毁证据,反而可能促成原本想要避免的羁押。那天夜里家属要做的事比想象的简单:记录、收集,然后交给辩护人。

逮捕不分时间。Jisan 法律事务所在夜间和周末也受理会见请求。

本文旨在提供一般信息,并非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建议您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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